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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5-6月份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运行整改情况及2022年7-8月份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运行情况的通报(梧建〔2022〕622号)

2022/10/27 8.2k 阅读 178 点赞


各县(市)住建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委会、市质安站:

截止2022年8月31日,根据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数据显示,我市大部分工程项目能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用工考勤、银行代发工资等数据显示良好,但仍有少部分项目数据显示较差,现对我市在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项目运行情况作出通报。

一、对2022年5-6月份工程项目未整改情况的通报:

对5-6月份因月考勤“不合格”,未“发薪”,未绑定“专户”,绑卡率低于“90%”,未落实“实名制“被通报项目在通知发布之日起15天内未完成整改、现对逾期未整改到位、拒不整改的工程项目,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关企业扣减诚信分(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二、2022年7-8月份对“桂建通”运行指标不合格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2年8月31日,全市“桂建通”运行情况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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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农民实名制管理是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基础,是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资拖欠问题行业源头治理的根本。各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要督促相关人员把实名制管理工作抓实抓好。

(二)表扬与批评

1.对综合排名前三位的岑溪市、苍梧县、蒙山县予以全市通报表扬。

2.积极配合完成国务院对我区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的广西粤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予以表扬,并给予诚信分加分(具体项目详见附件6)。

3.对7-8月份连续两个月考勤记录“不合格”的28个项目企业进行扣减诚信分(具体项目详见附件7)。

4.对7-8月份连续两个月未“发薪”的5个项目企业进行扣减诚信分(具体项目详见附件8)。

5.对7-8月份连续两个月未绑定“专户”的1个项目企业进行扣减诚信分(具体项目详见附件9)。

6.对7-8月份连续两个月绑卡率低于“90%”的10个项目企业进行扣减诚信分(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0)。

7.对7-8月份连续两个月未落实“实名制”的1个项目企业进行扣减诚信分(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1)。

(三)整改工作要求

1.各县(市)住建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委会和市质安站要持续加大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一金七制”动态监管和日常考勤的巡查力度,对考勤更新不及时、不连贯、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要着力推进“桂建通”平台的高质量应用,确保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

2.各县(市)住建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委会和市质安站要加强对本辖区范围内在建项目的监管。对于已经完工(含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3个工作日内在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中上传竣工材料,将项目“在建状态”调整为“完工状态”;建筑工人离场时间超过7天以上以及已经办理离场手续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在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中将“在场状态”调整为“离场状态”。

3.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上述被通报项目的施工单位要加快落实实名制管理的责任,务必于15天内整改到位,如逾期未整改到位、拒不整改的企业,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关企业扣减诚信分、责令停工等处罚。

4.各县(市)及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被通报整改的项目,应在整改期限前将整改情况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人:欧洪君,联系电话:0774—3886535,邮箱:gck3886535@163.com。

附件:1.5-6月份考勤“不合格”被通报项目,7-8月份未整改完成

2.5-6月份未“发薪”被通报项目,7-8月份未整改完成

3.5-6月份未绑定“专户”被通报项目,7-8月份未整改完成

4.5-6月份绑卡率低于“90%”被通报项目,7-8月份未整改完成

5.5-6月份未落实“实名制”被通报项目,7-8月份未整改完成

6.积极配合完成国务院对我区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企业名单

7.7-8月份连续两个月考勤“不合格”被通报项目

8.7-8月份连续两个月未“发薪”被通报项目

9.7-8月份连续两个月未绑定“专户”被通报项目

10.7-8月份连续两个月绑卡率低于“90%”被通报项目

11.7-8月份连续两个月未落实“实名制”被通报项目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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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