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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梧建办〔2022〕5号)

2022/04/19 9.8k 阅读 66 点赞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9日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根据梧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推进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梧分类办〔2022〕7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梧州市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部署要求,按照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四分三化”原则实施,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办公场所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积极发挥机关事业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局属各基层单位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率达35%以上。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方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完善分类垃圾设施配置,并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要求,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重点抓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的分类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

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为本系统各单位的日常生活工作垃圾,分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个类别。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目标。

局党组和各基层党支部高度重视,深入学习领会上级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将此项工作作为本单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狠抓落实。切实发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作用,全面落实推进垃圾分类有关工作。

(二)加强党建引领,深化宣传培训。

1.加强组织作用发挥。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领导带头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党委组织本系统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宣誓、签订分类承诺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等活动,以党员干部为基石,利用基层组织的感染力、号召力和共建力,带动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局办公室继续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一是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培训。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分类知识测试、设置宣传员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学习分类知识,掌握垃圾分类投放方法,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二是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充分利用办公区域的媒体介质(LED屏幕、宣传栏等)和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进行宣传造势,不拘形式地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使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到广大干部职工心中。三是开展活动宣传。通过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爱国卫生月、党员“双报到”等活动,统一印制宣传图板、宣传资料,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中,营造出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三)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设施配备。

1.认真落实资金保障机制。局机关(计划财务科)和局属各基层单位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列支专项经费,为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有效开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

2.积极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要继续大力开展投放设施配置工作,配齐配足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基础设施设备,并对已配置的设施设备做好投放管理运营工作,大力提高配置规范性和投放准确率,力争实现全系统分类投放设施配备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局机关办公区域每个楼层公共区域设置分散收集点,单位院落统一设置收集点(站),并张贴具体垃圾分类指南。局属各基层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分类垃圾设施,在单位显要位置张贴生活垃圾分类责任管理公示牌。

3.逐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各单位既有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分类标志与《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不一致的,2022年6月底前要全部完成更新。新增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应当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要求,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四)严格落实分类投放,明确收集转运合作机构。

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洒、倾倒或者堆放。局机关及局属各基层单位可结合实际设置激励措施,多途径提高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正确投放率。对于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清运时间由保洁人员根际实际需要确定。对有害垃圾及厨余垃圾要安排专人与专业机构联系,根据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进行回收处理。

(五)倡导节能环保,强化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工作。

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光盘行动”,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限制使用一次性物品,促进节约使用资源,力争全年生活垃圾减量超5%。

1.积极实行绿色办公。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待客和会务统一使用陶瓷杯或玻璃杯准备茶水,参会和活动鼓励自带水杯,开启的瓶装水喝完或带走,内部办公场所禁止使用一次性杯具;推进办公信息化、无纸化,充分利用电子媒介修改文稿,倡导双面打印,严格控制公文、资料印制数量,减少纸张消耗;减少纸巾使用,多用抹布和毛巾;限制使用一次性签字笔、圆珠笔,倡导使用再生笔或可替换内芯的笔,等等。全面营造绿色办公环境,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2.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积极开展环保布袋、纸袋、可降解塑料制品等替代品宣传推广活动。干部职工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食堂、服务接待停止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到2022年底前,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3.进一步深化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抓好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持续改进用餐服务方式,食堂应设置提示牌,提醒适量取餐,推广“小份菜”、“按需取餐”、“剩菜打包”、“预约就餐”等措施,文明用餐、节约粮食、反对浪费,持续开展“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以适当方式通报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沟通联系,严格监督考核。

1.重视部门沟通联系。局机关、局属各基层单位要加强与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梧州电视台、梧州日报等相关部门和媒体的沟通联系工作,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总结先进典型或经验做法,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共同推进住建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发展。

2.加强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局机关、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2021年修订)》和《梧州市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梧分类办〔2022〕26号),开展自查,逐条落实任务,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各单位职能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自考核指标,并定时开展检查考评工作。

(二)及时完善台账,提高材料质量。

1.登记、巡查记录和台账。按照工作要求,局机关、局属各基层单位要加强与相关回收处理企业的联系配合,建立联络人对接制度,加强综合协调管理和联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置至少“三分类回收箱”,建立“三项台账”,签订“三项协议”:一是与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签订收运协议,设置专门的有害垃圾投放场所或容器,建立记录有害垃圾数量、去向的收运台账;二是有自行办理食堂的单位,要与就近专业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在食堂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存放餐厨垃圾,并建立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的台账制度;三是与具备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环保回收处理协议,设置专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场所或容器,建立记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去向的台账制度。

2.提高材料质量和效率。局属各基层单位要重视信息报送,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认真梳理汇总信息报表、总结工作情况,务必按季度报送局办公室,并及时将特色亮点工作以简报、链接的形式报送。我局将按照市级考核方式,将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终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内容。工作开展情况(季报)不报、迟报将计入扣分项;主题活动、亮点创新型工作,重点工作计入加分项,并及时通报报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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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