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建局、粤桂管委会发展规划局、各城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梧安委〔2022〕5号)、《梧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抓紧做好2022年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梧防指〔2022〕1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住建领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建〔2022〕14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开展2022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第一次全市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检查,并对全市住建领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专项督导。本次检查督导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阶段: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各县(市)住建局、粤桂管委会发展规划局要认真组织各有关企业、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迅速开展汛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系统辨识安全风险和排查问题隐患。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参建责任单位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决防止隐患演变成事故。
(一)排查整治时间
4月24日—5月23日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排查在建工程汛前涉及的桥梁、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严防土方坍塌、机械伤害、塔吊倒塌、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学生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2.排查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和专家论证,工程施工是否严格按照论证和审批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
3.检查施工、监理项目部管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指挥和作业情况;
4.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和应急救援体制机制;检查隐患是否整治,整治措施是否到位;
5.检查安全施工费用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和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措施是否落实,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落实;
6.检查疫情防控工作是否按照自治区和市一级的防控要求开展排查工作和防控,是否严格实行建筑工地封闭管理。
二、第二阶段: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第一次全市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检查暨全市住建领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专项督导
(一)时间安排
4月26日—4月30日
(二)检查组成员
总负责:崔 磊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第一组:负责万秀区、粤桂合作试验区、苍梧县、岑溪市
组长:冯志龙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组员:胡 勤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技术科科长
周石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科副科长(兼联络员)
农翠玲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副科长
邀请专家5人(其中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消防及节能专家各1人)
第二组:负责长洲区、龙圩区、藤县、蒙山县
组长:王永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组员:谢子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科长
姜楚尧 市住建局消防和基建审验科副科长
邵 毅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副科长(兼联络员)
黄 立 市质安站站长
邀请专家5人(其中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消防及节能专家各1人)
(三)检查内容
1.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等各方责任主体及注册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建设强制性标准,落实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要求等情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含分包、劳务)的合同管理、管理人员社保、大宗材料采购等关键环节、重要制度落实情况;严管工程采取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2.检查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实施施工、监理、检测电子化招标投标,推进远程异地评标,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城管监督执法部门联动,强化“三包一靠”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情况。
3.检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推进“桂建通”平台使用情况。
4.检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严格依据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专项审查,通过施工图审查项目是否有绿色建筑专项审查意见,设计成果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5.检查建筑工地汛前深基坑、高边坡及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建筑工地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测情况;
6.检查在建工程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审查、查验工作机制情况;检查建设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员工宿舍是否使用易燃可燃芯材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用火用电,安全疏散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电焊、气焊等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7.检查各县(市)住建局、粤桂管委会发展规划局的履职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和安全生产执法情况;检查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事件教训传达学习情况,是否加强学习防汛备汛意识,开展防汛备汛演练,新安法学习情况;检查开展住建领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住建局、粤桂管委会发展规划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后,于5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我局;并安排一名联络员4月25日前与检查组联系,对接层级检查事宜。
(二)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单位人员到岗配合检查的情况是本次监督检查的一项主要内容,请各县(市)住建局督促抽检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到项目部现场候检,并提前准备好相关台账资料。
(三)各检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并遵从疫情防控规定出行, 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联系人:陈燕博 ,联系电话:3892369,邮箱:电子邮箱wzzjjzak@163.com。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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