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2023/11/29 4.4k 阅读 495 点赞

泸州宇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戴孝弟:

本委受理申请人罗顿香、戴强、王海明、王玲梅、胡超金、刘树荣、张明丰、陶波诉梧州市雍华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桂林甄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资争议一案(梧州劳人仲字〔2023〕第907至914号),因梧州市长岛国际项目劳务单位是泸州宇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戴孝弟是泥工班组负责人,申请人罗顿香、戴强、王海明、王玲梅、胡超金、刘树荣、张明丰、陶波是泥工班组工人。申请人认为泸州宇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戴孝弟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于2023年11月23日申请追加泸州宇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本案被申请人,戴孝弟为本案第三人。为查清案情,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本委于2023年11月23日依法追加泸州宇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本案被申请人,戴孝弟为本案第三人。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追加申请书、追加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向泸州宇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戴孝弟公告送达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泸州宇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戴孝弟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月10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梧州市新兴三路69号附楼,联系电话0774-6029369)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届时泸州宇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戴孝弟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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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