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梧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局关于印发梧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激励约束办法的通知》(梧人社字〔2020〕217号)精神,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梧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联合对我市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评估评议,拟确定市社保中心为A等级,蒙山县、藤县为B等级,苍梧县、岑溪市为C等级(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邮寄或直接送达梧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保险科(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信函邮戳日期为准)。地址: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0室,邮政编码:543002,联系电话:0774-3817278。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2年度梧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激励约束机制评估结果名单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
2022年度梧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激励约束机制评估结果名单
A等级:市社保中心
B等级:蒙山县、藤县
C等级:苍梧县、岑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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