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号)、《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印发梧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规定的通知》(梧社保局字〔2017〕2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规范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格年审工作。现将《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格年审管理规定》印发你们,请按规定执行。
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7年12月18日
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
慢性病资格年审管理规定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号),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印发梧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规定的通知》(梧社保局字〔2017〕2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为规范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以下称门特慢病)资格年审工作,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城乡居民医保门特慢病资格年审
取得门特慢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待遇期为批准的次月至当年12月,如需继续享受门特慢病下一年度待遇的,需按规定办理门特慢病资格年审。上一参保年度未办理资格年审,要继续享受门特慢病待遇的,需重新办理资格审核。
二、门特慢病资格年审办理机构
梧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特慢病资格年审办理机构为梧州市内取得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称门特慢病年审医疗机构)。
门特慢病人员每年必须选择一家取得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门特慢病医疗服务定点,门特慢病人员所选定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为本人门特慢病年审医疗机构。
三、门特慢病年审办理
(一)年审时间。每年11月起办理次年资格年审,每年12月前办理次年资格年审的,次年门特慢病待遇从1月1日起享受;逾期未办理资格年审的,门特慢病待遇暂停享受;1月1日后办理资格年审的,从办理年审后开始享受当年待遇。
(备注:由于门特慢病资格年审信息系统建设的原因,2018年资格年审延迟至2018年3月31日,3月31日后办理资格年审的,从办理年审后开始享受2018年待遇)
(二)年审所需资料。门特慢病人员(或家属)凭本人社会保障卡、门特慢病就诊证、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6个月内开具的疾病证明(如治疗方案与申请门特慢待遇时发生变化的,需同时提供新治疗方案)到所选的门特慢病年审医疗机构填写年审表进行资格年审,并同时办理家庭医生签约手续。
(三)年审程序及确认。门特慢病人员办理资格年审时应同时办理家庭医生签约。门特慢病年审医疗机构受理门特慢病人员资格年审并办理家庭医生签约手续后,在门特慢病就诊证上加盖年审印章,并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年审确认。门特慢病人员年审表及疾病证明由门特慢病年审医疗机构交社保部门复核存档。
(备注:由于2017年7月制作的慢病就诊证为过塑,不能加盖年审印章,是否年审以系统确认为准,条件许可的年审医疗机构可以在证上贴纸说明已年审)
(四)定点医疗机构选定。门特慢病治疗定点医疗机构一年一定,中途不予变更。如需要修改原已选定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可到参保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乡镇经办点或社保局进行修改。门特慢病人办理年审后,医保信息系统默认办理年审的医疗机构为本人门特慢病基层医疗服务定点机构。
(五)已办理异地备案门特慢病人员的资格年审。已办理长期跨统筹地区异地居住就医备案的门特慢病人员,需在每年11月至次年1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次年门特慢病资格年审。
四、门特慢病就诊证
(一)门特慢就诊证。门特慢病人凭城乡居民医保门特慢就诊证就诊并结算门特慢医疗费用。原新农合及2017年7月发放的门特慢临时就诊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分批更换为梧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特慢就诊证。
社保局制作门特慢就诊证后,交由年审医疗机构发放(新证发放的同时回收旧证)。
(二)门特慢病就诊证制作及更换。社保经办机构每月5日前将年审医疗机构已在医保系统确认年审的门特慢病人信息统计表发送至各年审医疗机构邮箱,各年审医疗机构将有关材料整理核对无误后交至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对年审资料审批,审批通过分批印制新慢性病就诊证并发放至各年审医疗机构。
附件: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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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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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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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梧州市万秀区角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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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梧州市万秀区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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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梧州市长洲区大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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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梧州市万秀区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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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梧州市长洲区兴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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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梧州市万秀区东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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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梧州市万秀区富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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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梧州市龙湖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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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梧州市长洲区长洲镇中心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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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梧州市长洲区倒水镇中心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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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梧州市万秀区夏郢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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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梧州市城东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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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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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中心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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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梧州市龙圩区广平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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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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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苍梧县岭脚镇人和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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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苍梧县岭脚中心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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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苍梧县长发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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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苍梧县狮寨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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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苍梧县京南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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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苍梧县梨埠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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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苍梧县石桥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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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苍梧县沙头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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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苍梧县六堡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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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苍梧县木双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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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苍梧县佛子矿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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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苍梧县河三矿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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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苍梧县旺甫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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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岑溪市安平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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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岑溪市糯垌中心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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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岑溪市三堡中心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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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岑溪市南渡镇吉太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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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岑溪市南渡中心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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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岑溪市马路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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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岑溪市马路镇昙容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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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岑溪市波塘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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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岑溪市岑城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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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岑溪市水汶中心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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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岑溪市大隆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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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岑溪市梨木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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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岑溪市筋竹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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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岑溪市大业中心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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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岑溪市诚谏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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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岑溪市归义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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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藤县藤城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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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藤县濛江镇中心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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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藤县藤城卫生院河东分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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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藤县大黎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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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藤县东荣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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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藤县古龙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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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藤县金鸡镇中心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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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藤县岭景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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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藤县宁康乡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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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藤县平福乡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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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藤县塘步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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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藤县藤州镇中心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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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藤县藤州中心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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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藤县藤州中心卫生院(三医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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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藤县同心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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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藤县象棋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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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藤县新庆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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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藤县埌南镇中心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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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藤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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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藤县天平镇中心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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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藤县藤州镇津北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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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蒙山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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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蒙山镇新圩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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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蒙山镇文圩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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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蒙山镇黄村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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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蒙山镇陈塘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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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蒙山镇汉豪乡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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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蒙山镇长坪乡卫生院123 |
一级 |
|
74 |
蒙山镇夏宜乡卫生院 |
一级 |
|
75 |
蒙山镇西河镇卫生院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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