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定于6月7—9日进行,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给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于6月5—9日高考期间加强噪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筑施工噪声管理
除抢修、抢险施工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并向社会公示外,每日午间(12∶00—14∶30)和夜间(21∶00—次日7∶00)禁止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道路等施工作业。考试期间在考点(梧州高级中学、市第一中学、市第四中学、市第十五中学、市第十八中学、苍梧中学)周围1000米范围内的工地及工业企业全天停止高噪声作业。
二、商业与娱乐噪声管理
边界噪声不得超过所在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标准。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段和学校附近,每日22∶00后停止产生噪声影响的营业活动。高考期间全天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式进行广告宣传。
三、公共场所噪声管理
严禁露天娱乐、集会、燃放烟花爆竹等高噪声扰民活动。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内,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
四、道路交通噪声管理
严禁机动车(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除外)使用车载音响器材、鸣笛、轰鸣、疾驶等产生交通噪声污染行为。
五、公众参与
请广大市民和单位自觉遵守本通告,共同为考生营造安静的环境。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六、投诉举报
广大市民在高考期间若发现噪声影响考生学习、考试和休息的情况,可拨打以下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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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噪声类型 |
监管部门 |
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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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燃放烟花爆竹、商业经营活动、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猜码等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和机动车鸣笛等道路交通噪声 |
市公安局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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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业噪声 |
市生态环境局 |
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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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筑工程、市政道路等施工噪声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
本通告自2025年6月5日起施行。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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