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梧州市林长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副林长名单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2023/04/12 8.0k 阅读 338 点赞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县(市、区)林长办公室,市林长制各成员单位:

因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及工作分工调整,根据《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21〕37号)精神,结合《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梧政发〔2023〕4号),经市林长同意,现对我市副林长名单及职责分工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市级副林长名单及职责分工如下:

市委专职副书记

分管领域:负责协调推进涉及梧州市委层面的涉林重大工作,协助林长推进全市林长制工作。

责任县(市、区):蒙山县

汪东明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分管领域: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涉林重大项目建设、涉林资金落实。

责任县(市、区):岑溪市

苏 颖   市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 

分管领域: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森林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作和自然保护地内破坏生态重大案件查处。

责任县(市、区):藤  县

李广勇   市人民政府分管自然资源、林业工作的副市长

分管领域: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森林资源产权管理改革,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森林资源管理和产业发展,协助林长推进全市林长制工作。

责任县(市、区):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

劳高进   市人民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

分管领域:负责协调推进涉林重大案件督办、重大矛盾纠纷调处。

责任县(市、区):苍梧县

                          梧州市林长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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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