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已全面进入秋冬季重点森林防火期,气温持续偏高,火灾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自治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预计党的二十大期间,梧州等地森林火险等级达到并持续Ⅴ级极危高火险。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以实际行动保障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稳定,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发布森林禁火通告。
一、禁火时间
2022年10月16日—10月23日。
二、禁火区域
全市行政区域所辖林区。
三、禁火内容
在森林禁火期内,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物品进入林区。
(二)严禁在林区祭祀活动时点烛、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
(三)严禁在林区吸烟、点火取暖及照明、野炊、烧山驱蜂驱兽。
(四)严禁在林区内及林缘外侧100米内烧稻草、地边草、甘蔗叶、草皮土灰及炼山造林。
(五)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强化禁火区域责任落实
森林、林地的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灭火责任,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报告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属地政府。
五、处罚措施
凡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处以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12119。
特此通告。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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