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梧州市
政策政策解读

《梧州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办法》(修订稿)政策解读

2026/01/20 1.9w 阅读 391 点赞

一、修订背景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涉企政策清理要求,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最新法规,解决原《实施办法》(梧政规〔20199号)与现行政策不相符的问题,梧州市修订印发《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办法(修订稿)》(梧政发〔20261号)。政策核心目标是通过明确标准、优化流程、强化监管与扶持,推动装配式建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助力建筑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支撑。原文件实施以来已为装配式建筑推广奠定基础,修订后将更适配产业发展新形势。

二、修订依据

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规文件,结合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实际情况,对原《实施办法》进行修改。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概念与适用范围

装配式建筑指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涵盖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竹木结构及其他符合技术要求的结构体系,适用于招拍挂、划拨用地项目,包括公共建筑、公租房、住宅等各类建设工程。

(二)健全规划与审批机制

1.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结合土地供应计划等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 招拍挂用地项目需在规划条件中明确装配式建筑指标,划拨用地的政府投资项目由规划部门明确是否实施;

3. 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并申请建筑面积奖励的项目,需经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评审,核定不计入容积率的外墙预制部分。

(三)规范全链条建设管理

1.设计环节:设计单位需明确结构体系、装配率等核心内容,编制专项设计专篇,深化设计需经主体结构设计单位确认;

2.生产环节:预制构件需按国家、广西技术标准生产,附带质量证明文件和包含企业名称、制作日期、规格等信息的出厂标识;

3.施工与监理环节:施工单位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开展质量安全培训,监理单位明确驻厂监理要求,严格落实验收责任;

4.验收与核实环节:主体结构验收需注明装配率达标情况,规划核实时需提交验收表,装配率未达标将重新核定容积率。

(四)强化质量安全与造价保障

1. 监督机构采用进厂抽检、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强原材料、构件生产及现场吊装、连接部位等危险作业监管,异地生产构件可就近委托检测;

2. 市造价主管部门发布构件及部品市场参考价格,未发布价格可通过询价、竞争性谈判确定。

(五)优化扶持政策与市场引导

1. 鼓励大型企业集团或联合体参与建设,优先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具备资质的企业可单独或联合承接相关项目;

2. 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可申报建筑节能专项扶持资金,达标绿色建筑要求的公共建筑优先申报示范项目。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建筑科学技术科

联系电话:0774-3887100


文件下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