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与基本原则
问:该工程的补偿安置方案主要依据哪些政策文件?遵循什么原则?
答:方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核心原则包括“以人为本,保障移民合法权益”“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确保补偿安置政策覆盖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生产及长远发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
二、补偿范围与标准
问:工程库区淹没耕地的补偿包含哪些内容?具体如何计算?
答:长期补偿安置方案补偿的范围是旺村水利枢纽库区实施防护工程后淹没及影响的耕地,包括水田、旱地。对耕地以外的土地按照征收时的有关政策规定实行一次性补偿,由移民户或权属人用所得补偿费用自行发展生产。
长期补偿标准按当期耕地的产值扣除中间消耗后的净产值计算。
三、长期补偿安置方式
问:“长期补偿”具体如何实施?是否有多样化安置途径?
答:长期补偿是根据《旺村水利枢纽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审定本)》,在旺村水利枢纽库区按照水库淹没及影响耕地的地类、面积和核定的补偿金额,对移民户或权属人逐年补偿的一种补偿方式。长期补偿采用“现金补偿+后期扶持”结合模式。现金补偿在土地征收时一次性支付或逐年向被征收耕地的移民或权属人按征收耕地数量及净产值进行补偿。后期扶持则通过产业扶持、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例如,通过安排公益性岗位、发展特色农业项目等,帮助移民稳定增收。
四、长期补偿调整方式
问:“长期补偿”具体如何调整?以哪些补偿标准调整?
答:一是经分解和确认的耕地淹没及影响的实物指标,是实行长期补偿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二是在水库运行期间,出现新的塌岸、浸没及其他因素造成耕地变化需要调整长期补偿耕地面积的,由县(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确定调整的长期补偿耕地面积,经各方确认后,逐级报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调整长期补偿的耕地面积。三是以《旺村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调整报告(审定本)》确定的耕地净产值为基数,耕地长期补偿标准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按照同库区同标准的原则,由项目法人单位参照最新的自治区或梧州市征地补偿的调整幅度,于调整年5月份之前提出调整方案,将调整方案报各县(区)政府;各县(区)政府就拟定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后,报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五、政策执行与监督
问:如何保障补偿资金足额发放到农户?有哪些监督机制?
答:一是每年的补偿费用由项目法人单位在每年(按上半年和下半年)分两次把当年的补偿费用缴纳到市财政,按程序完成拨付给淹没及影响涉及的县(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机构。县(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机构再把补偿费发放到移民手中。二是长期补偿费用通过委托银行发放到移民户或权属人,即移民以户为单位在银行开户办理存折,各县(区)的移民管理部门在银行设立专门的帐户,委托银行按各家各户的补偿金额把补偿款存入移民户或权属人的帐户。三是委托银行完成补偿款发放后出具相关的证明(如回执、对帐单等),反馈到各县(区)的水库移民工作管理机构和项目法人单位备查。
六、与其他水利工程补偿的差异
问:该方案与一般水利工程补偿相比,有哪些特殊性?
答:作为枢纽工程,其补偿更注重“可持续发展”。例如将后期扶持资金用于库区产业发展、产业升级或生态修复等,兼顾工程建设与移民长远发展。
解读单位: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钟柱军
联系电话:0774—3858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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