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梧州市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的背景有哪些?
答:为贯彻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深化政银企合作,以防范风险为前提,以提高重点工业企业和小微企业活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中心,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依法合规、属地管理、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推进重点工业企业转贷机制建立,市金投公司根据专项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制定了业务管理办法及风控措施,积极开展过桥转贷业务。此办法有效缓解工业企业续贷资金周转压力,促进工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市工信局、财政局、金融办提出接续《梧州市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持续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转贷难、转贷贵问题,降低企业转贷成本;帮助中小企业化解融资贷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资金链断裂风险和失信风险;助推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引导转贷资金的阳光化、规范化运作,减少民间高利贷的严重危害,维护良好的地方经济和金融秩序。
二、出台《梧州市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的目标是什么?
答: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深化政银企合作,以防范风险为前提,以提高重点工业企业和小微企业活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中心,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依法合规、属地管理、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推进重点工业企业转贷机制建立,出台《梧州市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管理办法》,有效缓解工业企业续贷资金周转压力,促进工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梧州市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的依据有哪些?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鼓励建立广西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机制的指导意见》(桂财金〔2018〕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建立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工信投资〔2019〕244号)等文件。
四、什么是专项转贷资金?
答:指用于对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重点工业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资金。
五、专项转贷资金的来源是什么?
答:专项转贷资金由财政部门结合我市实际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并根据每年转贷资金使用、企业需求情况以及财力状况,采取滚动支持的方式,适时增加资金的规模,满足重点工业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对参与的社会资本,在收入分配时给予适当倾斜。
六、专项转贷资金是怎么管理运作的?
答:专项转贷资金由市政府授权委托梧州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管理运作机构(以下简称“运作机构”)在政策框架下自主经营,保本微利。运作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具体负责转贷资金的使用、日常管理、核算;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工作流程,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受理企业转贷申请,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验;协调贷款银行办理转贷续贷具体业务;负责转贷资金发放、回收及逾期追缴等,并及时将核销的借款追偿所得归还转贷资金;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转贷资金业务开展情况。
七、专项转贷资金的使用对象有什么要求?
答:1.在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重点工业企业、中小微企业,规上工业企业优先;2.企业生产经营稳定、负债合理、风险可控、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企业主营业务稳定,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资信记录符合银行续贷要求;4.原则上原银行贷款为正常类,且符合新发放银行贷款条件和标准;5.符合各县(市、区)和园区重点发展产业方向的企业;6.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纳税,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信用良好;7.对于符合上述条件,且达到规模以上的企业或上一年度已缴纳税收总额达30万元以上的企业,应给予优先支持;8.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会议确定需要帮助专项转贷的企业;9.对有下列行为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支持:有银行贷款逾期、有银行欠息未还的、有涉及民间高利息借贷;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有赌博等不良品行,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法院未审结经济纠纷被执行案件的。
八、企业申请专项转贷资金的额度是多少?
答:单笔转贷专项转贷资金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原则上最多只能申请使用4次专项转贷资金,年总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2000万元。
九、专项转贷资金怎么收费?
答:转贷资金实行有偿使用,具体费率、期限由运作机构结合实际依法依规自行研究确定或变动。转贷资金费率不得高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借贷利率上限。
十、专项转贷资金怎么申请?
答:符合条件的重点工业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原则上应在贷款到期前30个工作日内向运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贷款银行也可推荐在贷企业提出转贷申请。
十一、专项转贷资金支持的资金范围是什么?
答:专项转贷资金仅限用于支持重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转贷(不含银行承兑汇票、商业贴现、信用证等其它融资方式),不能用于其它用途,项目贷款、表外业务融资等不适用于本办法。
十二、《管理办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本管理办法自2023年7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9年11月29日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金融办印发的《关于印发梧州市重点工业企业专项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梧工信规〔2019〕2号)同时废止。
解读单位: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联系人:黄福兴
解读联系电话:0774—601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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