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必要性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现实要求。5月2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努力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会议决定,实施6方面33项措施,其中就包括“做好失业保障、低保和困难群众救助等工作,视情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6月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生效,安排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会议指出,“要加大低保等救助力度,加强动态监测,重点摸排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易返贫致贫和低保边缘人口等,对困难人员及时救助或纳入低保。”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将降低最低生活保障的准入门槛,可使目前处于低保边缘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提高低保标准将同步提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能适当提高部分困难群众收入。因此,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基本民生底线兜住兜牢的现实要求。
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要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中央、自治区有关部署都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加大对低保标准制定统筹力度,进一步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对此,我市适时稳妥提高全市低保标准,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将有利于推进全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目标。
三是适当增加纳入特困的脱贫人口转移性收入的补充措施。2021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广西问题整改任务中,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保障基本生活需要提高兜底保障标准,稳步提升转移性收入”列入了“部分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面临较大压力”的整改措施之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将同步提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是适当增加特困对象特别是纳入特困的脱贫人口的转移性收入的补充措施。
二、起草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中要求,要规范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综合考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结合财力状况合理制定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133号)指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按照本行政区域内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有条件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统一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梧 发〔2021〕11号)中要求,要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
同时,《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指导意见》(桂民函〔2022〕714号,下称《指导意见》)要求,“2022年,原则上各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以上(含),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已达到或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的,参照防止返贫监测标准结合实际决定是否适当提高;建议城市低保标准低于2021年底全区平均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60元的市按2%幅度提高,城市低保标准达到2021年底全区平均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60元以上的市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高。原则上各市2022年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的比例达到60%以上(含)。”
三、起草的过程
市民政局认真对照《指导意见》要求,做好提标准备工作。8月份征询了全区其他地市的拟调整情况,形成《广西各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2022年拟调整情况一览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初步确定2022年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从5340元/年/人提高到6000元/年/人,城市低保标准从760元/月/人提高到780元/月/人。起草《梧州市民政局关于征求调整我市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意见的函》,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财政局等18个单位修改意见及建议,并对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反复研究后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在梧州市民政局2022年第10次党组会议上,审议并原则上同意《关于调整我市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10月14日,市政府召开有关城乡低保提标专题会议,会议原则上就调整我市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成一致意见。
四、主要内容
从 2022 年11月1日起,将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 760元调整为780 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 5340元调整为6000 元。
解读科室:梧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解读联系人:李凤
联系电话: 0774-3986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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