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必要性
提高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将有利于更多城乡困难群众享受住房救助、教育资助和医疗救助等救助保障待遇,助推社会救助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高效开展,不断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指导意见》(桂民函〔2022〕714号,下称《指导意见》)要求,“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也要按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5~2倍的幅度同步提高。”本项工作属于各级政府每年的常规工作。
三、起草的过程
市民政局认真对照《指导意见》要求,做好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提标准备工作。8月份征询了全区其他地市的拟调整情况,整理形成《广西各市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及2022年拟调整情况一览表》。综合全区其他地市今年拟调整的城乡低保标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初步确定按照2022年城市低保标准2倍同步提高我市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即提标后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预计从1397元/月/人提高到1560元/月/人,按照2022年农村低保标准的1.7倍同步提高我市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即提标后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预计从6737元/年/人提高到10200元/年/人。起草《梧州市民政局关于征求调整我市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意见的函》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财政局等18个单位修改意见及建议,并对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反复研究后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在梧州市民政局2022年第10次党组会议上审议并原则上同意《关于调整我市2022年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的请示》,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10月14日,市政府召开有关城乡低保提标专题会议,会议原则上就调整我市2022年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达成一致意见。
四、主要内容
从2022年11月 1日起, 我市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确定为每人每月1560元,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10200元。
解读科室:梧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解读联系人:李凤
联系电话: 0774-3986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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