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自治区公安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针对道路交通安全作出了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市各辖区各部门凝心聚力、齐抓共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整体稳定向好,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了力量,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重、挑战多,仍然存在着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整治不彻底、防护能力不持续、路面管控不平衡、安全意识不过硬等突出问题,与群众的期待有一定差距,务必居安思危、坚持标本兼治、聚焦主题主线、强化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断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从2022年3月31日起至年底,分五个工作阶段,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部署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五大提升行动”,实现全年道路交通安全“两个下降、一个上升、一个零发生”的工作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下降,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
三、主要内容
提出“五大提升行动”,并明确各行动具体任务。
(一)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行动。压实各辖区政府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二)实施风险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开展重点车辆风险排查整治、校车安全风险专项整治、重点驾驶人风险排查整治、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治、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
(三)实施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行动。提升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城市道路安全防护能力。
(四)实施路面秩序管控提升行动。开展酒驾醉驾违法集中整治、农村地区秩序集中整治、高速公路秩序集中整治。
(五)实施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深化农村地区宣传、开展集中宣传和警示曝光、推进“一老一小”交通安全意识养成。
四、时间安排
共分五个工作阶段。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按照梧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打响“五大提升行动”,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开好局、起好步。
(二)第二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深入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和事故规律特点,统筹推进“人、车、路、企”等风险隐患集中排查,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第三阶段(5月1日至7月31日)。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做法,全面推进风险隐患治理,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四)第四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围绕党的二十大、第十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和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全面加强路面秩序管控,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五)第五阶段(11月1日至12月底)。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抓好秋冬季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全年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圆满收官。
五、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梧州市成立工作专班,在梧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统筹下开展工作,梧州市公安局设立各专责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做好本辖区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加强督促指导。梧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将根据工作实际,对各县(市、区)开展工作成效进行督导,对后进地区和部门进行重点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也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市、区),将根据事故等级成立调查组,及时开展事故深度调查,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倒逼责任落实。
(三)加强沟通协作。各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对涉及多个部门负责的工作任务,定期协商、联合推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并按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解读单位: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联系人:李向铭
联系电话:206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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