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梧州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各县(市)住建局、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3年全国、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实名制管理和建筑市场监管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迎接全国、全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各项准备工作,更好解决各地在使用广西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桂建通”平台)及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建了专业教育培训队伍到我市开展“桂建通”及“桂建云”平台业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一)主管部门监管人员专场: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8:50-11:20;
(二)工程建设相关企业人员专场: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15:10-18:00
二、培训地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9楼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一)主管部门: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梧州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站业务负责人和具体操作人员。
(二)相关企业:工程建设相关企业管理人员、系统使用人员等。
四、培训内容
(一)主管部门:一是面向主管部门的“桂建云”平台功能应用操作培训和相关常见操作问题答疑。二是面向主管部门的“桂建通”平台功能操作培训及预警机制解析,重点提升主管部门对“桂建通”平台防治欠薪功能的应用水平。
(二)相关企业:一是面向企业的“桂建云”平台系统操作培训和常见问题答疑。二是面向企业的“桂建通”平台全流程功能使用培训,同时针对常见咨询问题进行答疑。
五、其他
(一)本次培训重要,各建筑施工单位务必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结束我局将发出培训证明,本年度层级监督检查将对是否参加培训列入检查内容。
(二)请市质安站负责通知市区在建项目的施工单位参加工程建设相关企业人员专场培训。
(三)请各园区管委会、县(市)住建局负责通知辖区内的施工单位参加工程建设相关企业人员专场培训,并统计参会单位汇总报送我局。
(四)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各单位自理。
(五)请各园区管委会、县(市)住建局、市区内施工单位于3月20日18: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送至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邮箱gck3886535@163.com,联系人:杨荣灿,联系电话:0774-3886535。
附件:参加回执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梧州市2023年“桂建通”及“桂建云”
系统业务培训工作参加回执
单位(项目)名称:日期:年月日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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