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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2024/07/28 4.9k 阅读 511 点赞

各有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4〕396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着力解决当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开展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库梧州子库的评标专家。

二、专家信息资格复核

对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个人基本信息、资格条件评标专业等信息进行复核(如接到通知,要求提供纸质版材料以供复核,请提交至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118号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建筑市场监管科,电话0774-3882836)。

对不符合专家资格条件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存在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照规定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对专业不匹配的,调整其评标专业类别,不配合复核、核查工作的专家视为自动放弃调整,符合清退条件的直接清退。

三、专家评标项目抽查

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类项目按照不低于项目总数的10%进行抽查,清理工作开展期间存在社会反映线索的项目、经营主体提交明确证据提出投诉的项目,自动纳入核查范围。

四、广泛征集专家问题线索

(一)举报方式

实地举报: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118号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建筑市场监管科;

电话举报:0774-3882836;

邮箱举报:gck3886535@163.com。

(二)举报要求

举报线索须明确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并附上相关文字说明、证明文件以及有效的联系方式,所有提供的材料应当具体详实、真实无误、客观公正。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展,至2024年9月30日结束。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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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