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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

2024/04/24 9.0k 阅读 60 点赞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环委办发〔2023〕2 号),对照《梧州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0〕—49)内容,将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公开如下:

责任清单

2023年履职情况

指导绿色社区建设、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发展装配式建筑。

1.持续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工作。2023年,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城市背街小巷改造,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工作。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新开工改造16823套,共改造排水管网约1.2万米,小区道路提质约2.9万米;新增地面普通停车位约120个。积极推动城市背街小巷改造开工130条,3条背街小巷获得自治区“精品背街小巷”,2条获得“最美街巷”,进一步补齐了城市背街小巷设施短板。

2.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100%。城镇新增竣工的建筑项目201个,建筑面积为340.85万平方米,总节能量4.69万吨标准煤。

3.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市新增太阳能光热应用建筑面积为47.42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为5.54兆瓦。

4.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应用,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为25.54万平方米。

5.持续推广绿色建筑,新增竣工绿色建筑项目162个,建筑面积307.37万平方米。苍梧县保障性租赁住房(三期)2#楼项目获绿色建筑三星级预评价。

监督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做好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等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行政处罚工作。

建立完善工地扬尘治理管控机制,把扬尘综合整治列入建筑施工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深入全市在建项目开展扬尘治理等巡查1485次。2023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扬尘治理要求开展监督执法工作,要求各工地开工建设前做好出入口冲洗设施、场地主要道路硬化且施工过程中做好长期裸土覆盖及土方施工湿法作业措施,在空气一级预警期间及重要时间节点,执行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有效遏制了工地扬尘情况。

配合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协助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专项检查行动。

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我市在建工地建设进度和在用机械数量进行前期调查摸底。按照我市实际情况填报《梧州市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用数量统计表》并提供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

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与整治。

不定期到各县(市、区)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完成23个农村生活垃圾中转(转运)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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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