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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住建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3/12/27 8.8k 阅读 415 点赞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城区建设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强总理关于山西省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11•16”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住建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认真落实近期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我局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住建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0日

检查范围:各县(市、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消防(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方面相关工作。

二、主要检查内容

(一)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方面。检查在建工程建筑施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以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等多发频发类型事故为重点,坚决防范一般事故发生;加强施工消防安全和质量隐患整治,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做好火灾事故防范;强化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和监督执法,狠抓建设单位不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未组织专家论证并落实安全措施即盲目赶工行为的处理,重点整治违规作业、野蛮施工、隐患整改不彻底等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转包、非法分包、挂靠等建筑市场违规行为;严查重要时间节点期间企业值班值守和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二)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集市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性自建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存在结构损伤、1980年及以前建成的经营性自建房、经鉴定为Csu、Dsu级危房等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落实风险管控情况以及两违查处和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排查情况。

(三)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方面。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宣传贯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本地区建筑火灾事故的危险性分析,明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重点,从源头上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加大建设工程消防违法行为处置力度,集中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消除一批火灾隐患,逐级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质量督查紧盯风险隐患最突出、最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学校、养老院等重点场所建筑全生命周期火灾防控,不断提高审查验收质量。

(四)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回头看”。查看全面推进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情况,及时布置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消除前期排查发现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

三、检查分组安排

第一组检查组

组  长:冯志龙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  哲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科科长

        村镇科、消建科、质安站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组检查组

组  长:莫伟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侯桂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科负责人

村镇科、消建科、质安站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组检查组

组  长:王永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姜楚尧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消建科负责人

        村镇科、消建科、质安站相关工作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对象、查阅资料、现场核实,现场反馈意见等方式方法实施。具体检查时间及行程由各检查小组自行安排,检查组发现问题现场汇总后当场发给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由当地下发整改通知落实整改工作。

(二)每个检查组均需结合元旦、春节假期组织开展2轮检查工作,每轮检查不少于2天,可采取节前提醒抽查、节中明察暗访、节后“回头看”等形式开展,全力保障元旦春节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稳定。

(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坚持检查与帮扶相结合,把主要的人员力量和时间精力用于现场检查过程中,确保实实在在解决问题。

(四)元旦、春节假期期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发现事故险情后及时、准确上报情况并科学有效处置;发生事故灾害后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信息,并做好处置和善后工作。

联系人:陈哲,联系电话:0774-3892369,邮箱:电子邮箱:wzzjjzak@163.com。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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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