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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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记功、嘉奖的决定(梧建〔2022〕18号)

2022/01/17 1.6w 阅读 230 点赞

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参公单位:

根据梧州市委组织部《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直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奖励工作的通知》(梧组通字〔2021〕1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给相关人员记功、嘉奖。

一、记三等功人员(2人)

给予2018-2020年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且2018、2019没有记三等功)的李星颖、方晓等2名同志各记三等功一次。

二、记嘉奖人员(20人)

给2020年度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钟锋、莫伟坚、丁旻晖、甘伟棠、唐永雄、韦运清、冯志龙、游敏虹、杨家宁、谢子安、李鹏程、覃奋、胡勤、王元铮、黎波、蒋林、彭国聪、赖会琼、张玲、阙子程等20名同志各记嘉奖一次。

希望受表彰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再上新台阶。全体干部职工要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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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