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委会、各县(市)住建局、梧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局4月2日《关于梧州市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情况通报(1-2月份)》(梧建〔2021〕210号),寰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未按要求在桂建通平台上传“一金七制” 的资料,考勤率、绑卡率不达标,被责令整改并限制其在我市承揽新业务资格。
现该企业整改完毕并经我局审查合格,决定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寰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我市承揽房建市政工程业务的资格。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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