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建局、各城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市物业服务协会:
现将梧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梧消安〔2021〕2 号)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县(市)住建局、各城区建设局认真按照通知精神贯彻执行,每月 25 日前上报《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安装计划表(推进表)》以及工作小结,报送到市住建局房监科邮箱,联系人:房监科汤艺华、电话:3885118,邮箱:wzzjjfjk@126.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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