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切实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梧州市房屋网签备案网络平台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当事人签订纸质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同首页、合同当事人页、合同签章页(原件)提交到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地址:新兴珠宝路1号第1幢地层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房产管理科,联系人:郭莹,联系电话:0774-3840155。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配合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若有逾期提交、纸质材料与网签合同信息不符的,我局将限期其整改,逾期整改的,将暂缓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至整改完成。
特此通知!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