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我市退休职工黎先生在北京市的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成功结算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费用,成为梧州首例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病例,也标志着梧州市正式实现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成为广西较早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五个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的城市之一。我市自门诊特殊慢性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开通以来,梧州市人民医院和梧州市工人医院先后为重庆、海南的参保病人成功结算门慢治疗费用,大大解决了患者异地就医报销的难题。
一直以来,梧州市医保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始终将服务群众放在第一位,不断致力解决异地就医中“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今年初根据自治区部署积极开展系统改造、待遇测试等一系列工作,统筹推进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7月通过国家医保局验收正式开通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进一步满足了参保群众的异地就医需求,让参保群众享受“家门口”式便民医保服务,切实减轻参保人“垫资”负担。
目前,我市首批开通了9家跨省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梧州市工人医院、梧州市人民医院、梧州市中医医院、梧州市龙圩区中医医院、苍梧县人民医院、岑溪市人民医院、藤县人民医院、蒙山县人民医院),省外具有上述5种门诊慢特病病种资格的参保人员,按照参保地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在该9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慢特病就医并联网结算。
作为参保地,我市具有上述5种门诊慢特病病种资格的参保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并在就医地选择3家以内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服务定点后,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备案就医地已开通相关门诊慢特病病种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联网结算。
温馨提示
提示一:哪些人群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条件?
1.已在参保地完成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特殊慢性病中的一种或多种待遇资格认定;
2.参保地已开通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3.按参保地规定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梧州市参保人员还需在备案的就医地选择3家以内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服务定点,外省人员按参保地规定办理)。
提示二:如何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1.线上办理
电脑端: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web/hallEnter/#/Index);
手机端:通过“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申报。
2.现场办理
前往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材料、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可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查询。
提示三:跨省异地就医,报销的目录范围、支付比例有何规定?
1.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特定病种范围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
2. 跨省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则执行参保地医保目录、参保地待遇政策。
提示四:异地门诊特殊慢性病如何就医?
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已开通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应出示《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查询开通普通门诊特殊慢性病试点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药机构信息。
提示五:异地就医时同时发生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或者同时治疗多个病种的如何结算?
1.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门诊特殊病种参保患者,在医院就诊结算相关疾病时请务必要告知医生和收费人员已办理门诊特殊病种,方可享受相应待遇。同时发生普通门诊和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或者有多个门诊特殊病种的,发票、清单按病种分别开具,否则会影响报销待遇。
2.未分开开具处方及发票的,若已按普通门诊待遇联网结算,则本次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无法再次按照门诊慢特病待遇报销,为保障患者的正常待遇,可将此次联网结算的费用撤销,全额支付后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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