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治区飞行检查
(一)藤县塘步镇卫生院
2023年6月,自治区医保局对藤县塘步镇卫生院2022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等违规问题。藤县医保局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对该院作出行政处罚:责处违规金额1倍的罚款。同时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限期整改,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并上报藤县纪监委。
(二)梧州玛丽娅妇产医院
2023年6月,自治区医保局对梧州玛丽娅妇产医院2022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收费、DRG病历编码错误等违规问题。梧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三)梧州民族医院
2023年6月,自治区医保局对梧州民族医院2022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收费、DRG病案填写错误、进销存不符等违规问题。梧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四)龙圩杏林医院
2023年6月,自治区医保局对龙圩杏林医院2022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进销存不符等违规问题。梧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五)岑溪桂南医院
2023年6月,自治区医保局对岑溪桂南医院2022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问题。岑溪市医保中心根据《岑溪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六)岑溪市归义镇卫生院
2023年6月,自治区医保局对岑溪市归义镇卫生院2022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进销存不符等违规问题。岑溪市医保中心根据《岑溪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七)梧州信立康医院
2023年6月,自治区医保局对梧州信立康医院2022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问题。梧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八)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卫生院
2023年6月,自治区医保局对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卫生院2022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问题。梧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九)梧州市人民医院
2023年7月,自治区医保局对梧州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串换项目、重复收费、购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规问题。梧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十)岑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8月,自治区医保局对岑溪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串换项目、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购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规问题。岑溪市医保中心根据《岑溪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十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2021年8月,自治区医保中心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2021年1月至6月涉及城乡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数据及财务数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多收费、过度超适应症治疗检查、超医保限制范围用药等违规问题。梧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十二)梧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9月,自治区医保局对梧州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多收费、串换收费、超医保限制范围用药等违规问题。梧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二、梧州市监督检查
(一)梧州爱尔眼科医院
2021年12月,梧州市医保局对梧州爱尔眼科医院2020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多收费、不合理无指征化验检查等违规问题。梧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二)梧州市长洲区长洲镇中心卫生院
2021年12月,梧州市医保局对梧州市长洲区长洲镇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多收费、串换收费、不合理无指征化验检查、超医保限制范围用药等违规问题。梧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三)梧州市城东镇卫生院
2021年12月,梧州市医保局对梧州市城东镇卫生院2020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多收费、串换收费、超医保限制范围用药等违规问题。梧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四)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中心卫生院
2021年12月,梧州市医保局对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多收费、不合理无指征检验、超医保限制范围用药等违规问题。梧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五)梧州市长洲区倒水镇中心卫生院
2021年12月,梧州市医保局对梧州市长洲区倒水镇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多收费、串换收费、不合理无指征化验检查、超医保限制范围用药等违规问题。梧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六)梧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8月,自治区医保局对梧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多收费、超医保限制范围用药等违规问题。梧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七)梧州市龙圩区广平镇卫生院
2021年12月,梧州市医保局对梧州市龙圩区广平镇卫生院2020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多收费、不合理无指征检验、超医保限制范围用药等违规问题。梧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八)梧州市龙圩区妇幼保健院
2021年12月,梧州市医保局对梧州市龙圩区妇幼保健院2020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多收费、串换收费、分解收费、超医保限制范围用药等违规问题。梧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九)梧州市龙圩区中医医院
2021年12月,梧州市医保局对梧州市龙圩区中医医院2020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多收费、不合理无指征化验检查、超医保限制范围用药等违规问题。梧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十)梧州市万秀区夏郢镇卫生院
2021年12月,梧州市医保局对梧州市万秀区夏郢镇卫生院2020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多收费、不合理无指征化验检查、超医保限制范围用药等违规问题。梧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十一)梧州市工人医院
2021年12月,梧州市医保局对梧州市工人医院2020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多收费、串换收费、不合理无指征化验检查、超医保限制范围用药等违规问题。梧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十二)梧州万众中医医院
2021年12月,梧州市医保局对梧州万众中医医院2020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多收费、串换收费等违规问题。梧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十三)梧州市中医医院
2021年8月,自治区医保中心对梧州市中医医院2021年1月至6月涉及城乡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数据及财务数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多收费、过度超适应症治疗检查、超医保限制范围用药等违规问题。梧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十四)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卫生院
2021年12月,梧州市医保局对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卫生院2020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存在多收费、不合理无指征化验检查、超医保限制范围用药等违规问题。梧州市医保中心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医院限期整改;3.对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三、县(市)监督检查
(一)藤县恒康医药有限公司正康分公司
2023年7月,藤县医保局对藤县恒康医药有限公司正康分公司2023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伪造医疗机构一般处方”等违规问题。藤县医保中心根据《藤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约定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理:约谈、限期整改和终止医保协议3个月的处理。
(二)广西藤县汇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朝阳药店
2023年7月,藤县医保局对广西藤县汇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朝阳药店2023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定点零售药店存在“无处方销售处方药(山药丸)、无进货单原件备查又有销售和库存”等违规问题。藤县医保中心根据《藤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约定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理:约谈、限期整改和终止医保协议3个月的处理。
(三)藤县恒康医药有限公司金鸡店
2023年7月,藤县医保局对藤县恒康医药有限公司正康分公司2023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伪造医疗机构一般处方”等违规问题。藤县医保中心根据《藤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约定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理:约谈、限期整改和终止医保协议3个月的处理。
(四)苍梧县岭脚人和卫生院
2023年3月,苍梧县医保局对苍梧县岭脚人和卫生院医院2023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卫生院存在无指征检查、不合理用药、无指征用药、多收费等违规问题。苍梧县医保中心根据《苍梧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院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卫生院限期整改;3.约谈卫生院主要负责人;4.对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通报。
(五)苍梧县嘉进平康药店
2023年1月,苍梧县医保局对苍梧县嘉进平康药店2023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药店存在营业期间无药师在岗位等违规问题。苍梧县医保中心根据《苍梧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对该店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药店限期整改;2.约谈药店主要负责人;3.对药店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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