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梧州市“十四五”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梧医保函〔2022〕10号)文件精神,经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自愿申报,我局资料审核、实地调研、审议等程序,拟认定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等7家单位为2022年度“十四五”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现公示如下:
一、市级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2个)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岑溪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二、市级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示范点(2个)
藤县塘步镇便民服务中心、蒙山县新圩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
三、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示范点(3个)
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梧州市中医医院、梧州市工人医院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如对公示有不同意见,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受理单位: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何卓 联系电话:0774-6029739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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