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医疗机构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公示

2020/11/19 1.2w 阅读 384 点赞

经我中心审核,下列医疗机构符合《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评审细则》(梧社保局字〔2017〕4号)所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的医疗机构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11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定点管理科反映。邮箱:3366171683@qq.com。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一、长洲嘉仁口腔门诊部;

二、梧州贝尔口腔诊所;

三、长洲潘朝阳口腔诊所。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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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