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中心审核,下列药店符合《梧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规定》(梧社保局字〔2018〕3号)所规定的定点药店条件,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药店的定点条件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11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定点管理科反映。邮箱:3366171683@qq.com。药店名单如下:
一、广西嘉进医药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永乐药店;
二、广西嘉进医药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源安药店;
三、广西嘉进医药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永隆药店;
四、梧州市杰迅大药房有限公司健宇药店;
五、梧州市杰迅大药房有限公司夏郢仁霖药店;
六、梧州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梧州西环一分店;
七、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广西)有限公司梧州丰业花园店;
八、广西梧州市一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梧州寺冲店;
九、柳州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大园塘店。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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