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梧州市有关医疗保障、医药价格和医疗救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则、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等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制定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并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报表编制主体为梧州市医疗保障局,属行政单位。下属单位为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1、梧州市医疗保障局核定机关编制人员15人。实有在职在编15人。
2、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核定编制人员5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20人,全额事业编制31人,现在职在编46人。
第二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梧州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574.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4.88万元, 与2018年度决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8年部门决算。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4.8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18年度决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8年部门决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18年度决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8年部门决算。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与2018年度决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8年部门决算。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18年度决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8年部门决算。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18年度决算数无对比。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8年部门决算。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18年度决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8年部门决算。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18年度决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8年部门决算。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18年度决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8年部门决算。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574.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70.9万元, 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8年部门决算,与2018年度决算数无对比。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7.22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医疗保障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及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日常运转经费。与2018年度决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8年部门决算。
2.卫生健康支出(类)241.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与2018年度决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8年部门决算。
3.农林水支出(类)1.47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专项支出。与2018年度决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8年部门决算。
4.住房保障支出(类)10.8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与2018年度决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8年部门决算。
5.年末结转和结余103.9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18年度决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8年部门决算。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96万元,项目支出278.94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8年部门决算。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0.90万元。与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9年年初预算。
(一)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217.22万元,无年
初预算对比。主要原因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1、行政运行171.2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服务支出。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
2、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9.82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人员经费支出,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是2019年12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
3、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
(二)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241.34万元,无年初预算对比。主要原因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主要用于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和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
2、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234.4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无年初预算对比。主要原因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
(三)农林水支出1.47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专项支出,无年初预算对比。主要原因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
(四)住房保障支出10.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无年初预算对比。主要原因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96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8年部门决算。
其中:人员经费157.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4.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57.71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9年年初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4.25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9年年初预算。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9年年初预算。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9年年初预算。
(五)资本性支出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9年年初预算。
(六)其他支出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9年年初预算。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政性基金收支决算,因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因此不能与2018年决算对比,也不能与2019年预算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4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为6.04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8年部门决算,也没有编制2019年预算。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6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食宿费、交通费、办证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 0 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9年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万元。
(三) 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6
次,人次3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 0次。其中:
外事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次,主要用于公务接待餐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5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数无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8年部门决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编制2019年年初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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