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卫生机构 药品集中采购和配备使用政策的通知
转发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卫生机构
药品集中采购和配备使用政策的通知
市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和配备使用政策的通知》(桂医保规﹝201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和配备使用政策的通知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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