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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梧州市民政局局长解读:《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2020/06/08 2.9k 阅读 337 点赞

梧州市民政局局长高洁凤同志就《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0 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进行解读。 

一、请您介绍一下2020年城乡最低生活标准的目标和意义是什么?

市民政局局长高洁凤:

随着2020年梧州市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为切实保障城乡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同时更好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对脱贫攻坚的兜底作用,梧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适时调整。

二、请您介绍一下梧州市调整2020年城乡最低生活标准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市民政局局长高洁凤: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78 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6〕190 号),2017至 2020 年,梧州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每年平均增长 15%左右。同时,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梧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梧政办发〔2014〕138 号),科学制定城乡低保标准,建立健全低保标准自然增长调整机制及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城乡低保应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

三、请您介绍一下梧州市2020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什么?

市民政局局长高洁凤:

从 2020 年1 月1日起,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60 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 5340 元。

四、请您介绍一下2020年梧州市各地城乡最低生活标准一样吗?

市民政局局长高洁凤:

梧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政府公布,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认真组织实施,全市各地使用统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五、请您介绍一下梧州市2020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较2019年如何调整?

市民政局局长高洁凤:

2020 年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去年每人每月 680 元调整为760 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去年每人每年 4500 元调整为5340 元。

  解读单位:梧州市民政局

  解读人:高洁凤

  社会救助科联系电话:0774-3986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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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