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局长陈绍霖同志就《梧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解读。
一、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管理内容是什么?
答: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管理内容分为部件和事件,部件是指城市中具有明确产权人或管理维护单位的市政公用、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相关设施,包括公共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容环境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和其他部件等类别;事件是指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和秩序受到影响或破坏,需要城市管理专业部门处理并使之恢复正常的现象和行为,包括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和其他事件等类别。
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答: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通过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查结案和综合评价等七个环节进行城市管理活动。
三、对于城市管理,相关单位、人员有什么责任和义务?
答:对数字化城市管理问题负有处置责任的市直有关部门、各城区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施产权人或管理维护单位,应当按照《办法》及《梧州市智慧城市管理指挥手册(试行版)》的规定,及时做好处置工作。
四、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途径有哪些?
答:《办法》规定,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通过移动巡查、视频监控、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领导交办、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方式统一采集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受理公众提出的相关举报、投诉和咨询,即时进行登记。市民可以通过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梧州啄木鸟”微信公众号进行城市管理问题的上报。
五、城市管理问题处置的结果运用有哪些?
答:《办法》规定,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对市民举报、投诉的相关问题,应当及时将处置结果告知举报人、投诉人。责任单位问题处置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责任单位效能考核的依据。在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中,相关责任人对交办的问题推诿、扯皮、拖延处置或因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问责。
解读单位:梧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联系方式:6028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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