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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梧州市促进林产工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21/02/08 3.4k 阅读 54 点赞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充分发挥我市森林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扶持现有企业发

展壮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林产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同时贯彻落实《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促进林产工业高质量发展措施的通知》(梧政办发[2020]95号),明确奖补程序等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目的

明确《梧州市促进林产工业高质量发展措施》中各条支持政

策的适用范围、办理流程等细节,健全政策落地机制。

三、起草过程

市林业局与市财政局、税务局、工信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到有关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2020年7月,形成《梧州市促进林产工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9月29日送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根据有关单位的意见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2020年12月29日,《梧州市促进林产工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实施细则(送审稿)》经市林业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并通过市林业局合法性审查。

四、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有十部分内容,补充说明了《措施》中的原料保障、园区建设、促进企业上规、产业链打造、金融支持、招商引资、目标绩效考评、支持林业产业协会工作、政策咨询的操作流程以及附件包含的审核材料式样。

(一)原料保障。明确原料保障相关补助的操作流程。木材销售给本地木材加工企业设计费补助上限为10元/立方米,收购市外木材原料差价补贴上限为为100元/立方米(吨)。

(二)园区建设。支持藤县、岑溪市和苍梧县规划建设林产工业园区,其中苍梧县旺甫林产工业园准入标准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须达到250万元/亩以上,产出强度达到300万元/亩以上。其他林产工业园区不受此标准限制。

(三)促进企业上规。木材加工小微工业企业资产重组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新获规上林产工业企业奖励参照《梧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当年投产、当年上规的企业则按我市招商引资政策给予奖励。

(四)产业链打造。木材初级加工设备补贴办理流程由市财政局与市林业局另行制定;明确跨县(市、区)形成产业链奖补操作流程。

(五)金融支持。贴息贷款对象为我市市级以上林业重点企业,每家企业享受一次,企业名单由市林业局提供。企业上市需向市金融办提出奖补申请。措施施行期内,为经济林种植、木材加工及木材流通行业企业提供的融资担保产品不少于3个,由市金融办负责。

(六)招商引资。商业化招商奖励办法由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每年组织林业专场招商推介会1次以上,由市投促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七)目标绩效考评。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由市木材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市绩效办另行下文。

(八)支持林业产业协会工作。林业产业协会协助招商引资、产业推介等工作,负责收集林业产业有关数据信息,及时公布木材收购价格等。

(九)政策咨询。提供市木材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联系方式。

(十)审核材料式样。包括伐区调查设计费补助申请表、关于申请补助的审核意见、收购市外木材原料差价补助申请表、县(市、区)原料供给市内其他县(市、区)的清单、年产业链奖补审核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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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