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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2018/07/17 3.9k 阅读 180 点赞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建设施工企业应为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不能提交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视为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为做好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应按项目方式参加项目所在地的工伤保险。

二、参保缴费

(一)各类工程项目施工前,建设施工企业或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应根据《梧州市建设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须知》(附件1)要求,及时到项目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并定期申报办理人员增减变动手续。

(二)缴费标准。施工企业或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按工程项目合同总造价的1.3‰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工程项目总造价追加的,应按照追加款的1.3‰补缴工伤保险费。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取消的,或者建设施工企业或总承包单位失去承建资格,可以向社保局申请退还按项目参保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三、工伤保险有效期限

施工企业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之日起工伤保险关系生效,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期限为该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的有效期限。

1.工程延期。施工企业因工程量追加导致建设项目延期的,可提前10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延长合同期限,并提供经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或有关单位确认的追加工程造价证明材料,补交工伤保险费。因天气影响、拆迁问题、发包方过失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程项目不能在施工合同期限内竣工的,施工企业可提前10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延长合同期限,并提供经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同意并盖章确认的“工程延期施工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2.工程停工。工程项目遇特殊情况需停工的,由施工企业或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监管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确认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可暂停计算工程施工工期(即工伤保险有效期)。工程复工时,施工企业需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后再继续计算施工工期。

四、工伤认定及待遇支付

(一)新增或临时变动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其受到工伤事故伤害后的48小时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按参保职工处理。

(二)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由用人单位在30天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调查确认工伤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其所在用人单位负担。

(四)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依法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五)施工企业或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应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对项目施工期内全部职工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施工人员发生工伤后,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确认劳动关系,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五、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现象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类工程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作为保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项目,由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及时督促整改,即时补办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现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将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考核体系,将信用记录报送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官网上定期通报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率情况。未参保建设项目发生事故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必要时可对施工企业启动问责程序。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梧 州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梧 州 市 水 利 局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7月10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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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