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六大体系升级建设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28号)要求,深化我市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水平,推动我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六大体系升级建设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梧政办发〔2021〕70号),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2015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对“田东模式”给予高度肯定:“广西田东县通过建设机构、信用、支付、保险、担保、村级服务组织等六大金融服务体系,有效缓解了贫困户资金缺、贷款难问题,农户贷款覆盖率达到百分之九十”,并强调“要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步伐,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金融服务水平”,为我区农村金融改革指明了方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区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有必要全面升级推广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六大体系。同时,为适应新发展阶段的要求,金融也要相应转变服务“三农”工作重心,由助力脱贫攻坚转移到服务乡村振兴,有必要建设适应新发展形势、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的“三农”金融服务体系。为进一步持续巩固和扩大农村金融改革成果,有必要用新理念、新科技重塑原服务体系和服务模式,加快升级建设农村金融服务六大体系。在自治区印发了《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六大体系升级建设方案(2021—2023年)》文件后,为了进一步明确我市“田东模式”六大体系升级建设的3年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以及相关保障措施,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广泛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后,牵头起草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六大体系升级建设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梧政办发〔2021〕70号)。
二、起草依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银发〔2019〕1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5年规划等有关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引导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特色农业产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同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六大体系升级建设方案(2021—2023年)》(桂政办发〔2021〕28号)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提高思想认识,深化金融改革。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我市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明确了我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六大体系升级建设的意义等。
第二部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常态机制。主要规定我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六大体系升级建设的工作体系和责任分工,
第三部分加强督导考评,实施财政奖补。明确了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六大体系升级建设工作的考核范围和奖补形式。
第四部分 附件《任务分解表》。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六大体系升级建设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28号)要求,以及我市工作实际,对各项具体任务进行详细分工,明确年度工作目标、落实各项目开展的牵头部门等。
解读单位:
梧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解读人:罗嘉
联系电话:0774-3836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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