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自然资源局长邱振宇同志就《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盘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一、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背景和依据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邱振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盘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7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盘活存量土地工作,推进土盘活存量土地工作进度,结合我市土地利用现状及实际情况,编制了该《实施方案》。
二、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制定意义。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邱振宇:
近年来,我市各地和有关部门虽采取多种措施,对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进行积极化解,但土地供应和利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有不同程度存在。一方面,在国家实施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占补平衡政策和新增建设用地减量化的大趋势下,存在一批项目落地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全市存在着大量的“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和城镇低效用地,亟待盘活利用。我局认为,我市的土地还有很大的改善与盘活空间,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工作,盘活各类闲置、低效用地,有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需制定出台我市盘活存量土地工作的指导和规范性文件,并促进建立我市多部门的长效联动管理机制,让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切实常态化。
三、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邱振宇:
我局2021年2月7日以《盘活存量用地助推梧州新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名向涉及的各相关单位进行了初步征求意见,并进行了修改。7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盘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印发后,以《梧州市盘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1-2023年)》于2021年8月13日梧州市盘活存量土地工作会议中再次征求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在收集各单位相关意见和建议后对两份文稿进行融合,最终形成《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核并印发。
四、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邱振宇:
该《实施方案》共五个部分,主要明确我市涉及盘活存量工作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特别明确了各项任务完成的阶段性内容及时间节点;同时提出要对盘活存量土地配套性政策、工作措施、工作机制进行建立和完善,推进节约集约工作常态化的有效落实。
五、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方案》下一步工作考虑。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邱振宇: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明确责任环节,通过各部门并联协作,充分盘活利用我市存量土地资源,进一步提高我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缓解当前我市用地供需矛盾,助推我市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
解读单位: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0774-6029232
解读原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盘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梧政办发〔202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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