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我市各行各业农民工风采,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根据自治区的部署,梧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17年9月下旬举办广西第四届农民工技能大赛梧州市复赛(以下简称复赛)。复赛由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和相关院校共同协办(复赛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等另行通知复赛)。为做好复赛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设育婴师、养老护理员、装配钳工、电焊工、中式面点师、汽车维修电工、砌筑工、钢筋工、茶艺师共9个职业(工种)。各项目均为个人赛。
二、参赛对象与报名办法
(一)参赛对象
凡属梧州市籍农民工和在梧州市务工的外籍农民工,均可报名参加竞赛。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8月28日。
2.报名地点:各县(市、区)人社局;市住建委建管科,电话3886536;市总工会,电话6016226; 市妇联,电话6021891;梧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电话6029355。
(三)报名办法
市级复赛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别组队(或由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推荐农民工选手代表组建市直企业代表队)参加,也可个人报名参加。参赛选手要能够代表该地区或该行业的职业技能较高水平。
三、大赛奖励
(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对参加复赛者,竞赛成绩达到标准的,颁发参赛职业(工种)的中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复赛奖励
1.单项奖。复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奖励等次。
(1)一等奖: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1名,由大赛组委会发给奖金2000元/人。对获得竞赛第1名的选手,经市人社局审核后,授予“梧州市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获奖选手所在单位有工会组织的,可按程序申报“梧州五一劳动奖章”。
(2)二等奖: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2、3、4、5名,由大赛组委会发给奖金1000 元/人。对获得竞赛第2、3名的选手,经市人社局审核后,授予“梧州市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对获得竞赛第4、5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发给奖状。
(3)三等奖: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6—13名,由大赛组委会发给奖金500元/人和奖状。
(4)优秀奖:凡参加复赛的选手未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均为优秀奖,由大赛组委会发给奖金300元/人和奖状。
2.优秀组织奖。以各参赛代表队为单位,以团体参赛项目、参赛总成绩和参赛选手组织情况综合评比,取前3名,分别授予优秀组织奖,由复赛组委会颁发牌匾。
未尽事宜,请联系:陈作辉 3817990 李高成6029365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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