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政策政策解读

《梧州市市辖城区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处置程序》政策解读

2020/11/24 6.9k 阅读 76 点赞

为规范我市市辖城区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矿产资源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市辖城区实际制定《梧州市市辖城区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处置程序》。为便于理解该文件,现对该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梧州属低丘缓坡地貌,园区开发、工程建设项目平整土地多数都要采挖山体,采挖山体就涉及到砂石矿产资源问题。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自然资源部门出让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不包含土地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砂石矿产资源仍属国家所有。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下发前,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矿产资源处置是按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工程施工采挖砂石土矿产资源有关规定执行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8〕264号)执行,该文件主要点是“对在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占地范围内,因工程施工需要动用或就地采挖砂石土资源用于本工程建设,无需办理采矿许可证;在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占地范围内采挖砂石土进行销售或用于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在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占地范围外开采砂石土资源的,必须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按这个文件规定,在梧州实际是无法操作的,因为梧州属低丘缓坡地貌,园区、建设项目用地范围涉及要采挖的砂石资源量大,本项目建设根本用不完,采挖的砂石资源需要进行对外销售,按该文件规定就必须办理采矿许可证,而在实际当中,在建设项目范围内,是不可能再办理采矿许可证的,一方面在建设项目范围内再设立采矿权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另一方面,设立的采矿权必须通过招拍挂出让,会出现竞得人不是项目业主的情况,将影响建设项目推进,因此,桂国土资办〔2018〕264号文件在梧州是无法操作的。

在2020年5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出台后,根据文件中的“(八)规范工程建设范围内砂石土管理。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内,因施工需要在建设工期内采挖的砂石土资源,除本项目自用外,剩余部分允许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外销售,销售收益纳入财政统一管理。”规定,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砂石资源的处置方式,因此,市自然资源局根据文件规定并结合梧州的实际情况,制定《梧州市市辖城区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处置程序》作为落实文件及具体措施。

经咨询,广西其它地市工程建设项目涉及要采挖大量砂石资源情况不突出,目前没有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

三、征求意见情况

市自然资源局就《梧州市市辖城区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处置程序》征求了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意见。对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意见提出的部分反馈意见,市自然资源局予以采纳,并根据其意见对《梧州市市辖城区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处置程序》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四、主要内容

《梧州市市辖城区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处置程序》共十条,主要就工程建设项目内容、处置程序适用范围、砂石处置的具体程序步骤等方面进行规定。主要程序包括砂石处置申请、联合审查、储量核实、价值评估、砂石资源出售方案报批等。

五、制定的必要性及紧迫性

目前,梧州多数园区开发项目都涉及砂石资源,而项目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若项目业主私自销售,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项目业主也将嫌疑非法盗卖矿产资源,触犯法律法规,如果不进行处置,采挖出的砂石资源需要场地堆放,将会影响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因此,迫切需要就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处置制定明确的可行措施,《梧州市市辖城区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处置程序》应运而生。

政策解读机关: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4-6029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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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