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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2年 春节后建筑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梧建〔2022〕96号

2022/02/17 1.5w 阅读 233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粤桂试验区管委会,市质安站,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早抓快干一季度、稳中求进开好局”工作部署,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春节后建筑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春节后复工复产时间

鼓励在梧州市进行项目施工的建筑业企业于2022年2月25日前全面复工复产。

(一)要求全市政府(国有)投资项目于2月18日前全部实现复工复产,鼓励社会投资项目2月25日前全部实现复工复产。

(二)2月15日至2月20日,我市所有开复工的在建项目,每天保持在岗工人数20人以上(含20人),每个项目给予3分信用加分。

(三)2月21日至2月25日,我市所有开复工的在建项目,每天保持在岗工人数20人以上(含20人),每个项目给予2分信用加分。

(四)在以上期间,同一施工总承包企业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房建市政项目返岗人数以“桂建通”考勤记录为准。)

(五)对上述时间段内复工复产的项目,按照返岗人数给予一定比例的口罩和消毒液奖励。

二、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各有关建设、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可组织“点对点”专车安全有序接送工人返岗复工。要严格落实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复工返岗人员信息排查,做好项目现场人员日常健康监测、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卫生消杀,储备好防疫物资。

三、关于统筹建设材料供应

各施工企业要加强信息沟通,做好建设项目钢材、混凝土、砂石等建筑材料的供需调度,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畅通。

四、各县(市、区)和粤桂试验区管委会住建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提高责任意识,下沉一线服务指导。市住建局将深入施工现场和建筑企业一线,及时发现复工复产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协调解决。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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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