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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梧建〔2022〕98号)

2022/02/17 城事通编辑部 1.6w 阅读 378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市)住建局、各城区建设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桂建办〔2022〕5号)、《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对春节期间返桂来桂人员进行严格排查管理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2〕20号)、《梧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疫情防控网格化排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梧新冠防指〔2022〕5号)精神及我局疫情防控部署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小区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

各县(市)住建局、各城区建设局要严格落实物业行业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从严从实抓好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指导,督促其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同时物业企业应认真落实我局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的“全市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对通报存在的问题要立即对照检查落实整改,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二、抓好常态化措施落实

各物业企业要严格遵守社会面管理,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切实抓好常态化措施落实,要把好入口关,完善外地车辆、人员进出小区登记管理制度,做到逢车必查、人人必查,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进入,做到防控无盲区。

三、要落实应急处置机制

各物业企业要做好应急措施和应急物资准备工作。企业要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保障必要储备,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应按照不低于企业人均 15 天的正常物资用量,做好口罩、手套、体温计、洗手液、消毒液等基础性防疫物资储备。

四、坚决落实“三码”联查措施

各物业企业要配合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做好重点观察人群的登记和报告工作。物业小区应设卡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发现红码、黄码人员立即报告110,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五、做好小区环境卫生工作

各物业企业要做好小区卫生环境清洁消毒工作,保持小区干净整洁。切实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和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做好小区出入口、楼栋大堂、箱式电梯等人员流动场所的日常环境清洁和卫生消毒工作,及时清运垃圾,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六、积极发挥物业管理协会作用

市物业管理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协调引导作用,组织各物业公司开展自查和交叉检查,共同筑牢我市物业小区疫情防线。同时积极配合各级政府部门、街道(社区)督促物业企业从严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严格落实联防联控责任。

七、要加强宣传引导

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市委宣传部有关疫情防控宣传要求,在管理范围内做好疫防控宣传引导工作,在小区出入口显眼位置通过LED屏或张贴宣传标语,加大防疫政策宣传,物业管理人员应熟悉政策及措施,并对小区群众进行宣传引导,努力争取业主和住户的支持配合。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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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