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精神,现将我市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目的
全面调查我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状况,实施社会保险动态管理,以便更好维护各类人群依法参保权利、确保参保待遇公平享受,加快实现我市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人口全覆盖”的目标。
二、登记对象
登记对象主要是梧州市户籍未参保人员。
三、登记时间
2017年3-5月。
四、登记内容
调查对象基本信息、参保情况以及个人就业情况。
五、登记方式
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根据调查对象实际情况,以上门入户调查为主、电话联系后通知本人前去登记为辅的方式,进行调查及信息采集。
六、登记要求
(一)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成立专门调查员队伍,在入户登记时,登记人员佩戴《梧州市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证》,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推销任何产品,任何冒充调查员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二)入户登记以家庭为单位,由调查员按照《广西全民参保登记表》对调查对象逐一进行入户登记。
(三)调查对象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参保登记所需资料,填写《广西全民参保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四)各级登记机构和登记人员对登记信息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提供给任何单位或个人,确保数据安全。
请社会各界及全体参保登记对象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并欢迎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咨询及监督电话:0774-6029186
梧州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7年3月1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