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20〕111 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于2020年12月29日印发。为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精神,稳定粮食生产,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充分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势,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结合我市实际,组织起草我市的实施方案。起草单位在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梧州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印发。
二、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组织保障三部分内容组成,主要内容有:
(一)工作目标方面。“十四五”期间,防止耕地“非粮化”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把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确保我市“十四五”期间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
(二)工作措施方面。一是加强耕地保护,稳定提升耕地质量。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并纳入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加强耕地保护利用,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完成全市“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及时掌握辖区内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部分的治理情况。二是稳定粮食作物面积,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全力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有力有序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工作。强化农业科技引领,推进良种科研联合攻关,促进良种良法配套和农机农艺配合。三是严格耕地监测监管,杜绝“非粮化”风险。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配合自治区开展全市耕地种粮情况监测评价,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及时更新电子地图和数据库。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严格保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四是落实支持政策,鼓励发展粮食生产。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粮食生产支持政策,积极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作用,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粮食产前、产中和产后等环节。充分发挥工商资本下乡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制定工商资本涉农投资正负面清单。
(三)组织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按要求做好自查、摸清底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有关落实情况及时报告。二是强化部门联动。要强化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切实把各项措施组织好、落实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强化对放置耕地“非粮化”的督促检查。三是强化目标考核。要将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在粮食安全责任年度考核中,突出对防止耕地“非粮化”、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粮食种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内容的考核。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政策宣传,引导经营主体和农户积极发展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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