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梧州市城市水利规划(2021-2035年)》编制背景及意义。
市水利局局长潘一清: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水利规划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5〕363号),为进一步推进梧州市城市水利发展,有力支撑梧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我局在《梧州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2030年)》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委托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规总院)承担《梧州市城市水利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规划》编制过程。
市水利局局长潘一清: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局与水规总院编制工作组多次到万秀区、长洲区和龙圩区开展现场踏勘调研,摸清各地水利工作现状和水利项目建设需求,完成基础性数据资料的收集。2020年7月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后,我局分别征求了万秀区、龙圩区、长洲区人民政府及各市直单位(部门)共计23家单位的意见。同时,根据上述收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形成《规划(送审稿)》,并上报自治区水利厅进行技术审查。技术审查会后,根据评审意见,再次补充收集基础性数据资料、调研查勘和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报批稿)。随后通过我局法制机构和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6月28日印发。
三、规划范围及水平年
市水利局局长潘一清:
本次规划范围为梧州市城区,包括万秀区、龙圩区、长洲区,总面积为1793km2。现状基准年为2018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规划水平年2035年。
四、规划建设目标及预期成效
市水利局局长潘一清:
《规划》建设目标分两阶段,到2025年,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现重大突破,水利建设短板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体系。防洪排涝能力显著提升,大江大河防洪排涝体系达标建设基本完成,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区多水源建设全面展开,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达到68m3和40m3;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城区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7%,梧州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水量达标率稳定在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区水面面积保有率达到8%,河道内生态用水保障程度达到90%;水治理制度与能力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水利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提升,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到2035年,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基本建成节水型社会,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体系进一步优化,现代水管理体系基本形成。防洪除涝减灾体系更加完善,城区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61m3和21m3;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城区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7%,梧州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水量达标率稳定在10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8%;城区生态水网格局不断优化,水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城区水面面积保有率达到9%,河道内生态用水保障程度达到95%;水治理制度与能力不断提升,行业监管能力显著增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五、规划内容及投资
市水利局局长潘一清:
规划项目包括防洪排涝减灾体系建设、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合理配置、城区生态水网建设、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体系建设、水管理制度与能力建设等5大类型内容,包含107 项工程, 初步估算建设总投资为 283.9 亿元。
六、规划资金筹措
市水利局局长潘一清:
规划内项目建设资金拟通过落实各级财政资金、专项债券和社会融资等多方面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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