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回收利用制度要求,结合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通知》及《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20〕88号)、《关于印发<梧州市进一步推进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梧分类办〔2021〕8号)要求,制定梧州市建筑工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任务
一是要科学预测本地区建筑工地生活垃圾产出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重点补齐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短板,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垃圾收运体系“两网融合”,积极探索创新回收模式,着力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提升建筑工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二是具备满足建筑工地示范点生活垃圾分类需要的厨余垃圾处理能力。三是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力量,加强建筑工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充分听取工人意见,引导工人普遍参与,将生活垃圾分类转化为工人自觉行动。
三、文件依据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2月5日发布通告,新修订的广西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5/T 1896-2021。结合我市建筑工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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