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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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计算待遇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8/07/23 1.9w 阅读 319 点赞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8年度全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计算待遇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核定2018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399元,下限为3080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

月缴费基数(元)

缴费比例

月缴费金额(元)

3080

20%

616

3593

718.6

4106

821.2

4620

924

5133

1026.6

10266

2053.2

15399

3079.8

三、2018年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到“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时,统一使用61594元/年或5133元/月。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 政 厅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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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