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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江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0版)》解读

2025/12/30 5.1k 阅读 216 点赞

一、背景和依据

原《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起步区及部分南岸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7年获得市政府批复,为江南片区的发展提供了法定建设依据。近年来该片区控规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道路交通、产业用地空间、园区企业配套、新项目落地等实施操作不强的问题,需进行调整。为完善粤桂江南片区基础设施,加快片区的发展,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委会委托梧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编制了《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江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0版)》(以下简称《粤桂江南片区控规修编》)。

二、规划调整主要内容

一是调整规划范围和建设用地规模。原控规规划范围为2768公顷,根据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后规划范围为1130.98公顷。原控规建设用地规模为1179.5公顷,调整后建设用地规模为776.08公顷。二是调整塘源码头作业区。为了使塘源作业区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独立的码头作业区,拟将原规划预留为塘源码头控制区往南扩大纵深,规划为塘源作业区陆域堆场。三是由于塘源码头作业区扩建需要,调整市第三人民医院位置。四是增加留白区。对西侧现状山体、沿江三威企业和梧州奕鑫化工公司厂房进行留白控制。五是交通优化调整。规划的西江五桥与塘源一号路由下穿互通立交变上跨分离立交,园区道路与五桥采取右进右出方式。调整塘源一号路西延线。六是落实一批已选址或拟落户近期需要实施的项目。七是强化工业用地集约节约使用。对未出让工业用地的容积率控制为1.0以上,不设上限。

三、规划编制过程及意义

市自然资源局已组织专家对《调整方案》进行评审,并按规定对《调整方案》进行公示。目前,编制单位已按相关会议提出的全部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调整方案》,并报送市自然资源局审查,市自然资源局原则同意《调整方案》。《粤桂江南片区控规修编》符合国家、自治区及梧州市相关政策,有利于加快粤桂江南片区的发展,提升粤桂江南片区功能形象,为粤桂江南片区的建设提供了规划依据,符合我市当前发展的需要。

四、主要内容

成果包含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说明书和附件。规划文本包括总则、功能定位和规模、土地使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综合保税区规划、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地下空间规划控制、建筑规划控制、道路与交通设施规划控制、绿地规划控制、冲沟河流水系规划控制、场地竖向控制、安置区规划、公用设施规划控制等。规划图纸包括土地使用规划图、功能结构规划图、道路系统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河流水系规划图、给水工程规划图、污水工程规划图、雨水工程规划图、电力工程规划图、通讯工程规划图、燃气工程规划图、综合管线断面图、环卫设施规划图、环境保护规划图、综合防灾规划图、分图则等。

五、关键词和专业术语

(一)建筑红线: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又称建筑控制线。

(二)容积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为:

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三)建筑密度: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为:建筑密度=(建筑基地总面积÷用地面积)×100%

(四)用地红线: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界线。

(五)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

(六)绿地率: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七)建筑间距:两栋建(构)筑物或构筑物外墙(柱)之间的水平距离。

六、管理措施

《粤桂江南片区控规修编》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说明书和附件4部分组成,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规划从基地地形、现状开发条件和项目定位等角度出发,规划符合片区发展的实际情况,自市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经批准的规划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改变本规划。任何调整和变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广西及梧州市相关规定程序进行。

解读单位: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甘金兰

联系电话:07746029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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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