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进全市城市燃气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发展保障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39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地在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39号)。
三、工作目标
在我市现有市政管道的基础上,2023年实施一批城市燃气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2024年底,基本完成运行年限20年以上、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燃气等市政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68公里燃气管道(包括45公里市政管道、15公里庭院管网,9公里立管),8.9公里城市供水管道,2.3公里排水管道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建立健全长效更新机制。
四、范围标准
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的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老化及问题的燃气市政管道、燃气庭院管道、燃气立管、燃气站场、用户设施及配套阀井、调压箱(柜)、安全装置等设施,以及符合条件的排水管道及供水管道设施。
五、工作阶段
工作阶段分为3阶段。分别为2023年11月完善改造计划、2023年12月—2025年6月组织整治攻坚、2025年7—12月健全长效机制。
六、主要任务
结合本市实际,燃气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主要提出以下七项主要任务:
(一)完成市政管道和设施普查。
一是开展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等市政管道和设施普查,并组织符合规定要求的第三方检测评估机构和专业经营单位进行评估。
二是运用调查、探测等多种手段,全面摸清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等市政管道和设施种类、权属、构成、规模,摸清位置关系、运行安全状况等情况,掌握周边水文、地质等外部环境,明确老旧管道和设施底数,建立更新改造台账。
三是建立健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完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等市政管道基础信息数据。〔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二)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检验和评估。
一是加强对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等市政管道和设施检验和评估工作的监管,对违规出具失实报告的第三方检测评估机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鼓励并加快核准规模较大、监管体系健全的燃气企业对燃气管道和设施进行检验检测。〔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快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实施。
一是对城市燃气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占道开挖、交通疏导等审批事项和环节,形成健全快速精简的审批机制。
二是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更新改造方案,鼓励进行一次性联合验收。〔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协同推进其他项目更新改造。
一是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杜绝质量安全隐患,按规定做好改造后通气、通水等关键环节安全监控,做好工程验收移交。
二是依法实施燃气压力管道施工告知和监督检验。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管理和监督,明确实施主体,做好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汛期防洪排涝等工作的衔接,推动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等市政管道分片区统筹改造、同步施工并做好废弃管道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力推进“瓶改管”工程。
探索推进城中村、老旧住宅区等居民以及餐饮等非居民瓶装燃气用户实施管道天然气改造,将“瓶改管”工程与城市燃气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一并部署推进,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切实保障城市用气安全。〔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加强燃气设施运维养护。
一是鼓励专业经营单位承接属于非居民用户所拥有燃气等管道和设施的运维管理。燃气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运维养护主体责任。
二是专业经营单位要加强运维养护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检测、维护,依法组织燃气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管道和设施带病运行;健全应急抢险机制,提升迅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三是对业主共有燃气等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后可依法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后续运营维护和更新。〔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同步推进智能化、数字化建设。
一是完善燃气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在新建工程、改建工程、应急抢修、道路开挖时同步安装智能化监测设施,实时掌握管道和设施的运行状况。
二是将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信息及时纳入系统,实现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动态监管、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名词解释
瓶改管:指由瓶装液化石油气改造为使用管道天然气。
庭院管网:指市政管网分支进入小区后的燃气管网。
立管:指小区楼栋内的公共燃气管道。
八、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解读联系人:刘宏
解读联系电话:0774-602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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