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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2023/06/21 8.1k 阅读 189 点赞

根据应急预案修编有关工作要求,在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和总结近年来我市干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2019版《梧州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6月21日印发实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梧州市地处南亚热带,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水量相对充足,但降雨分布很不均匀,4至9月份降雨相对集中,占全年总降雨量的76%以上,其它月份降雨少,干旱是我市经常出现的自然灾害。春季和秋季是我市旱情多发季节,对我市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另外,部分乡、村居民住地偏远或在高山地区,生活用水主要依靠引来的山水和小溪流水源,发生严重干旱时,这部分居民的生活、生产用水也将十分困难。《梧州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是我市应对干旱灾害的专项预案,也是指导我市开展抗旱救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具有法律效力。2019年修订的《梧州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经过4年的不断磨合和检验,随着我市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梧州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2019年版)已不适应我市新形势下的抗旱工作要求。另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预案在指导思想、预警信息、响应条件及行动等方面作了较大调整。必须对其进行修订完善,从而进一步提高全市应对干旱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抗旱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三、修订过程

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市干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市应急局于2022年汛期结束后开始对干旱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本次修订过程征求了54个成员单位意见,收到5条意见建议,经过充分讨论研究,全部采纳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修订后的预案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23年6月21日正式印发实施。

四、预案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梧州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严格按照预案编制要求,在《梧州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2019年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新修订的《梧州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总体框架分为总则、基本情况、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及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8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指导思想、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应急处置全市范围内的干旱灾害。

第二部分,基本情况。主要对梧州市地理情况、干旱灾害概况和抗旱能力进行了描述。我市水量相对充足,但降雨分布很不均匀,干旱是我市经常出现的自然灾害,对我市农业生产及住地偏远或在高山地区的居民生活、生产用水造成较大影响。

第三部分,指挥体系及职责。一是明确梧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市水利局协助承担部分日常工作。二是明确了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组成。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应急和水利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梧州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协助管理应急和水利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共54个。三是明确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指挥长及副指挥长职责。四是要求县(市、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指挥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第四部分,预防及预警。一是明确各级气象、水文、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监督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天气、水量、水质、墒情、农情以及工情的监测预测等工作,并及时将监测预报信息报送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二是对蓄水保水、蓄水保水等预防措施提了要求,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抗旱的队伍准备、设备物资准备,同时对预防工作做好监督检查。三是气象、水文、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以及供水主管部门要做好预警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气象、水文、农业、水利等相关方面的干旱预警信息,提醒公众做好防范应对措施。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适时召开会商会,研究制定防旱抗旱措施。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一是明确了发生干旱灾情后,明确了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有关成员单位抗旱工作的总体要求。二是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等级,并规定了每个等级的启动条件和响应行动,细化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四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汛办负责人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部领导同意后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部副指挥长或委托市防汛办主要领导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部领导同意后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部领导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长同意后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报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启动。三是响应条件,每个响应等级启动条件为满足4个条件之一:县(市、区)受旱的严重程度、全市农作物受旱面积比例、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全市总人口比例、其他情形。应急响应行动分为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的行动和各有关单位的行动,明确每个级别响应是各有关单位的具体职责。响应结束条件:当旱情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市防汛办提出结束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等级的建议,参照启动程序,宣布结束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等级,解除临时限制取水等应急管理措施。

第六部分,后期处置。主要明确了干旱灾害响应结束后,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保险公司等有关单位在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恢复生产等方面的灾后工作职责。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主要明确了资金保障、物资保障、应急备用水源准备、应急队伍保障、技术保障、宣传与培训等方面内容。一是各级政府应当将抗旱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抗旱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抗旱救灾物资储备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三是要利用好各类水利工程做好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第八部分,附则。一是对本预案中有关名词术语进行了解释。二是预案管理与更新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三是明确本预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四是明确本预案实施生效后,2019年印发的《梧州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梧政办发〔2019〕119号)同时废止。

五、预案重点修订的内容

本次修订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编制依据等章节更新加入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及防汛抗旱有关表述,特别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写入预案。二是进一步完善指挥体系,明确指挥部指挥长由梧州市人民政府分管应急和水利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梧州军分区副司令员,市人民政府协助管理应急和水利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局长担任。市防汛办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应急局副职领导、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梧州市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和梧州水文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成员单位由54个成员单位组成。三是调整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响应级别的行动也根据各单位的职能作了相应的调整。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参照自治区最新的预案,作了相应的调整,将县(市、区)的响应启动情况作为市级启动响应的前置条件,同时根据我市最新的耕地面积和常住人口数据,调整了启动响应的农作物受灾面积和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参考值。

六、预案修订效果

新修订的《梧州市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在总结历年抗旱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情况新要求,通过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不断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将进一步推动全市抗旱抢险救灾责任制落实,对进一步做好我市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防范与处置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为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七、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梧州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黄彬

电话:0774-383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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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