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预案修编有关工作要求,在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和总结近年来我市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2019版《梧州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6月21日印发实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梧州市地处桂江、浔江、西江交汇处,古称为三江水口,上游河流密集,约有700多条江河溪流汇集,流经我市的出水量占广西全区总径流量85%以上。1987年我市被列为全国首批25个重点防洪城市之一。近20多年来,我市先后经历了1994年“6·19”特大洪水(洪峰水位为26.64米)、1998年“6·28”特大洪水(洪峰水位27.24米)及2005年“6·23”特大洪水(洪峰水位27.48米),给我市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梧州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是我市防范和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的专项预案,也是指导我市开展防汛抢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历年防汛抢险工作实践证明:洪涝灾害应急预案一直以来在推进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备汛、抢险救灾、应急处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19年修订的《梧州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经过4年的不断磨合和检验,随着我市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梧州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2019年版)已不适应我市新形势下的防汛抢险要求。另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预案在指导思想、预警信息、响应条件及行动等方面作了较大调整。必须对其进行修订完善,从而进一步提高全市应对洪涝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三、修订过程
市应急局于2022年汛期结束后开始对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本次修订过程征求了54个成员单位意见,收到23条意见建议,经过充分讨论研究,采纳了绝大部分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修订后的预案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23年6月21日正式印发实施。
四、预案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梧州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严格按照预案编制要求,在《梧州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2019年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新修订的《梧州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总体框架分为总则、基本情况、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善后工作、附则等8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指导思想、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处置。
第二部分,基本情况,主要对梧州市洪涝灾害概况进行了描述,对洪涝灾害风险进行了分析。梧州市水资源丰富,集广西700多条河流水量,流经梧州出水量约占广西总径流量的85%以上,历年来是洪涝灾害易发、多发地区。
第三部分,指挥体系及职责。一是明确梧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市水利局协助承担部分日常工作。二是明确了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组成。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应急和水利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梧州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协助管理应急和水利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共54个。三是明确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指挥长及副指挥长职责。四是要求县(市、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指挥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第四部分,预防和预警机制。对预防预警信息的分类、预警行动、预警发布,预警支持系统等作了规定。一是信息报告,各级气象、水文、水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监督等部门和单位应根据职责分工和实际需要,向本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信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向本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信息,同时要将信息传达到基层。二是各级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监测和预报预警,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报送本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三是对堤防、水库等工程信息的报送作了具体要求。发生洪水地区的县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在每日7∶00前向市指挥部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市指挥部收到情况后及时向自治区防指报告。主要江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闸、泵站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2小时内报到市指挥部,市指挥部按有关规定报自治区防指、国家防总办公室。大型水库和重点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的,水库运行管理单位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市指挥部、市水利局,自治区防指和自治区水利厅,并按有关规定报国家防总办公室。四是规定洪涝灾情信息报告的要素,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告灾情,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指挥部、应急局及自治区防指和应急厅,并按有关规定报国家防总办公室;同时,组织对实时灾情进行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五是要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准备、通信准备、防汛检查等各项预防准备工作。六是对暴雨、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等4类灾害的预警行动作了具体的行动要求。七是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可能受影响区域每位群众,争取在险情发生前让每位群众知晓并主动迅速避险。同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响应原则上与本级有关部门预警挂钩,把预警纳入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一是明确了洪涝灾害发生后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要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二是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等级,并规定了每个等级的启动条件和响应行动,细化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三是响应启动的启动程序:四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汛办负责人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部领导同意后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部副指挥长或委托市防汛办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部领导同意后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部领导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长同意后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报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启动。四是启动条件,与气象预警、江河水位、堤防险情、水库险情、堰塞湖等挂钩。五是应急响应行动分为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的行动和各有关单位的行动,明确每个级别响应是各有关单位的具体职责。六是明确了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水电站)垮坝等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七是信息报送和处理、指挥和调度、抢险救灾、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信息发布等方面内容作了规定。八是响应急响应调整与终止,市防汛办及时提出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的建议,参照启动程序,报请有关领导同意后,由市指挥部宣布调整或终止相应的应急响应。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主要明确了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技术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等方面内容。一是对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水利部门要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要储备常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等,满足抢险急需。二是防汛抢险队伍分为专业抢险队伍和非专业抢险队伍。消防救援队伍、驻梧部队、武警抗洪抢险应急专业力量,民兵应急专业救援队伍,以及有关部门、单位和国有企业组建的专业抢险队伍作为常备力量或突击力量,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非专业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三是防汛抢险物资调拨程序:市级防汛抢险物资由市指挥部根据需要直接调用,或由(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市指挥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调用。当灾情严重时,由市指挥部向自治区防指申请调用自治区防汛抢险物资。四是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抢险工作。
第七部分,善后工作。明确了洪涝灾害响应结束后,救灾救助、物资补充、水毁工程设施修复、灾后重建、灾害评估等善后工作。
第八部分,附则。一是对本预案中有关名词术语进行了解释。二是预案管理与更新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三是明确本预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四是明确本预案实施生效后,2019年印发的《梧州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梧政办发〔2019〕118号)同时废止。
五、预案重点修订的内容
本次修订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编制依据等章节更新加入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及防汛抗旱有关表述,特别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写入预案。二是进一步完善指挥体系,明确指挥部指挥长由梧州市人民政府分管应急和水利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梧州军分区副司令员,市人民政府协助管理应急和水利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局长担任。市防汛办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应急局副职领导、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梧州市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和梧州水文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成员单位由54个成员单位组成。三是调整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响应级别的行动也根据各单位的职能作了相应的调整。四是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参照自治区最新的预案,作了相应的调整,将气象预警、江河水位、堤防险情、水库险情、堰塞湖作为启动响应的条件,特别是将启动条件与气象预警挂钩,市区范围内逢“红”必应。五是加入了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重点列出了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水电站)垮坝等灾害的应对措施。六是认真吸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深刻教训,结合我市2022年应对4次西江编号洪水的经验及“05·6”洪水复盘推演成果进一步完善预案。
六、预案修订效果
新修订的《梧州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在总结历年防汛抢险救灾经验、汲取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新情况新要求,通过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不断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将进一步推动全市防汛抢险救灾责任制落实,对进一步做好我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防范与处置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七、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梧州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黄彬
电话:0774-383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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