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快推进改革工作进度,确保12月底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全覆盖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市行政审批局在2021年我市推行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试点的基础上,针对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后,借鉴区内其他地市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出台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9〕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2〕24号)
三、工作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在2021年我市推行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加大力度统筹整合基层各类资源,推进我市乡镇、街道全面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加快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基层政务服务改革再上新台阶。
四、工作目标
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基础,结合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归并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2022年底前,全市乡镇、街道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全覆盖。
五、主要任务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工作方案》共分为四部分,研究制定了八项工作任务,对加快推进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要求进行明确规定,
要求限时完成或持续推进各个工作任务。
(一)优化整合基层审批服务力量,突出了市委编办的指导职能,统筹安排好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和管理人员。
(二)规范基层政务服务场所设立,统一各乡镇、街道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名称,原则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应进驻基层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同时鼓励将市场监管、公安等基层派出机构实施的注册登记、户政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
(三)明确“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法律效力,统一使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办理基层审批和服务事项,且仅限于办理基层审批和服务事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不得要求再加盖本部门或者乡镇、街道各站所的印章。
(四)乡镇、街道对外公布本地区“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确保清单“四级十一同”。
(五)加大力度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统一设置行政审批和综合服务两个专窗,分别对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许可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科受理,同时逐步推进各种便民办理服务模式。
(六)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通过梳理流程图,编制公布办事指南等方式,精简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七)加强上下联动和协同,上级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基层审批服务机构也要接受指导,执行工作要求,确保联系渠道畅通,及时答疑解惑。
(八)强化审管联动,明确基层审批服务机构承担审批责任,原承担事项监管责任的机构继续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审批信息和监管信息推送机制,逐步实现审批和监管无缝衔接。
六、名称解释
(一)“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是指改变按部门设置单一窗口的服务模式,按分领域受理或无差别全科受理等方式设置窗口,授予综合受理窗口人员受理、审核、发证(结果文书)等权限,建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推进“一窗通办”。
(二)“四级十一同”:是指统一自治区、市、县、乡四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事项名称、事项编码、设立依据、事项类型、法定办结时限、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承诺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十一个要素标准,实现政务服务同源同质。
七、主要创新点
《工作方案》是参照桂政办电〔2022〕24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其中优化整合基层审批服务力量;明确“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法律效力;编制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这3项工作任务是针对我市基层在推进该项改革工作中所遇到的亟需解决的问题而提出的针对性工作任务,可以进一步调整优化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整合归并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加快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解读单位: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解读人:岑小莲
解读联系电话:0774—6028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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